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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系统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 2022-12-23 15:26:46        来源 : 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2-12-23 03:45

作者:黎海波(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学分中心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设专章论述国家安全问题。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则体现了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及网络安全的叠加集成。在互联网这个“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其中就包括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报告中还强调“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这对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提出了重要指导和要求。

“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网络已成为我国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也构成了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最大变量。“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问题值得高度重视,要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当前,我们必须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网络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既是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在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属于复合型安全,其治理具有双重属性,不仅涉及传统安全领域,也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不仅涉及政治安全,也涉及文化安全。从政治安全角度而言,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必须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借助网络而进行的渗透、破坏、颠覆和分裂活动,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从文化安全角度而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网络空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文化基础,释放互联网“最大正能量”。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党委、政府、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等共同参与,共筑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网络问题的复杂性、系统性,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参与作用,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主体体系。特别是由于网络空间主体涵盖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网络用户等诸多利益相关方,而这些主体参与网络空间活动的立场、习惯和行为模式互不相同,因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主体责任,是网络安全治理的关键。更好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要在协同性上下功夫,调动不同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把党管媒体的原则贯彻到新媒体和网络领域,各级党委坚持把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守土尽责的重要使命。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新兴媒体和网络的管理,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多元协同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克服“本领恐慌”,不断提高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和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保障能力。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应下大力气开展网上工作,亮出旗帜、发出声音。同时需要明确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企业以及网络用户的权利与义务。对于互联网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对于广大网民,要善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维护网络安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鼓励形成捍卫网络安全的社会力量,为共筑网络安全防线赋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要持续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强势,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进依法治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它是虚拟的,也是现实的;它是自由的,也是法治的。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去中心化和广延性等特点,网络主体的自由性得以张扬,对其约束性也应相应提升,决不能让网络空间成为侵蚀法治的真空地带,决不能让网络自由成为危害人民安全的“潘多拉魔盒”。要推动依法治网、依法办网和依法上网,积极利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

2017年6月,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近年来,我国颁布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制定了网络安全审查和数据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同时也逐步发挥起夯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基础的作用。2020年3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施行。这一规定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根本目标,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进一步推动了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健全。2021年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和保护个人以及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一条例对于网络数据安全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除了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制度体系,还要将普法和守法作为加强法治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网络普法宣传教育,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守法多维立体层面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必须建立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防控体系。

建立完善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防控体系,至少要包含网络技术体系、网络意识形态监测预警体系和网络意识形态应急处置体系。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核心技术则是它们的重要引擎。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防控体系,首先就要不断提升网络核心技术,要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立足于网络核心技术构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规避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离不开监测预警体系,必须把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防控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所在,切实提升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挑战的监测预警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注重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天候、立体式、分层次的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多元主体应加强安全信息共享,建立监测预警联动机制,经过监测尽早发现风险,根据网络意识形态分级预警指标体系对风险性质、特点、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进行及时精准的分析和研判,确定不同的预警级别,并针对引发风险的核心问题制定和启动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风险化解能力,对出现的网络风险高度重视,及时对发生原因、性质类型、样态特点等进行分析研判,做到分类处置、精准施策。此外,还要科学预测网络意识形态发展趋势,增强处置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制度体制优势,坚持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打好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仗。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3日 06版)



系统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2-12-23 03:45

作者:曾祥敏,系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党委书记;崔林,系教授;赵希婧,系副研究员;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这对我们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作出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而今,从建设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到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再到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方向路径日益明晰、脚步日益坚定、成效日益显著。

全媒体传播体系是一个有机系统,需要用整体思维、协同思想贯穿这一工程。具体而言,以“合”为目标、以“分”为路径,明确重点,差异发展,整体推进。

“合”即融合,融为一体,合而为一。在内涵发展上,我国媒体融合战略始终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从融合初期的技术驱动创新与散点式的试验突破,到内容、技术、管理的系统发展,进而形成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管理创新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系统建构。在全媒体自主平台搭建、内容生产、渠道分发、人才建设、经营管理、用户连接等各个方面形成新型主流媒体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整体转型。

“分”即分而治之,差异化发展。在体系结构上,纵向的央—省—市—县的全媒体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布局完成,而结合资源集约优势,寻求战略侧重,路径明确、特色突出的差异发展才能注入改革创新的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的部署,各层级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各有侧重,互为犄角。第一,有优势、有实力的中央媒体要建成新型主流媒体“旗舰”和“航母”,在平台和内容建设上不仅起到创新引领的作用,更要成为主流舆论引导的定盘星和压舱石。第二,省级媒体作为有一定资源规模的区域性建设平台,积极发挥在区域媒体链接、特色发展引领、资源协调共享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第三,市地级媒体因地制宜加快探索适合自身的融合发展模式,在优势点发力、关键处聚焦。第四,县级融媒体要建强用好,实现可持续发展,深化“新闻+政务+服务”。

全媒体传播体系要发挥融合效应,不仅要以“合”为目标、“分”为路径,还要以“和”为手段,以系统协同构筑全媒体传播生态体系,在各层级媒体、各类平台差异发展的基础上形成整体联动、协同高效的传播体系。

纵向上,央—省—市—县四级融合发展,构建有连接力、组织力、引导力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形成全程、全效、全覆盖的智慧全媒体传播生态。横向区域合作上,主流媒体通过建立跨域协作机制,打造全媒体云平台,促进城市资源交互、拓展用户市场,在协作中创新内容生产链条、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横向内外合作上,主流媒体充分利用商业平台在技术、渠道、运维上的优势,壮大主流价值内容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商业平台在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共赢中,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益内容的传播。

以系统协同构筑全媒体传播生态,还需要在实践中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首先,把握好主流媒体内容和流量效益的关系,充分考虑主流媒体公共内容属性,协调算法推荐,把流量分配倾向于主流价值内容的传播。其次,对于区域性的内容供给,充分平衡本地用户在区域公共内容和个性化服务方面的需求。信息内容与服务是区域公共舆论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面向,商业平台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应当助力本地媒体服务民生福祉及社会和谐发展。最后,主流媒体为商业平台提供优质、权威的内容,商业传播平台应当积极主动探索与主流媒体共享流量收益的路径,助力主流媒体增强自我造血的持续发展能力。

媒体融合战略实施以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已经从“你就是你,我就是我”,进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阶段,正向“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全媒体传播阶段迈进,从而形成全媒体时代下的主流舆论引导新格局。

深化全域全链全场景传播。加强全媒体内容生产与传播的顶层设计,采用一体策划,注重总体布局,强化整体推进,形成资源合力。全媒体生产机制和业务流程引领不同产品生产,传播不同终端,充分把握时、度、效。以“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传播体系,塑造网上网下一体同构的新格局。建设内宣外宣联动,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式的大外宣新格局。

创新“接天连地”的全媒体新闻话语。一方面,全媒体传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主题、形势、成就、典型等多层次、多角度的正面宣传报道,绘好新时代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主流舆论同心圆。另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信息服务,参与社会治理,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新闻话语。

构建融通中外的全媒体话语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发展“思想价值层”;打造融通中外的中国特色学术概念、知识和理论体系,培育创新“理论知识层”;创新中国声音的话语表述和情感表达,丰富开发“陈述表达层”。思想层要有深刻性和引领力,理论层要有系统性和说服力,陈述层要有实效性和亲和力。促进融合工作室、融媒体中心、新创平台的项目运作与常规化报道工作协同推进,形成全媒体对内对外话语战略合力。

推动舆论引导方式的全媒体创新。推动内容与技术深度融合,增强用户体验的场景感、交互感和沉浸感,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建设服务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民生的全媒体多功能平台,提供新闻信息、便民的一站式服务。推动全媒体用户连接创新,探索“开门办报”“开门办台”的创新模式,吸纳用户共同参与信息生产传播和社会治理。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是打造新型主流媒体集群,增强新闻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的必由之路,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3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