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习参考  /  正文

学习参考

【学习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辩证法

发布时间 : 2026-03-06 08:24:22        来源 : 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辩证法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张志丹 王 林 2026-03-02 11:58:14

政绩观是发展实践的重要先导,决定着发展的成效乃至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这句话鲜明地回答了经济工作为谁出政绩、出什么样的政绩以及怎样出政绩等一系列问题,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务实作风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面临新任务新挑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用好辩证法这个“总开关”,把“为民造福”这个最大的政绩落到实处,避免走偏。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辩证法,核心在于用辩证思维处理政绩创造中的关键关系,确保发展既务实又可持续。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辩证法,要求既做显功也做潜功,追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核心在于处理好三个关键关系。

一、坚持理论武装与实践检验“虚实结合”的辩证法,为人民出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是政绩观的根基,唯有扎根人民沃土、厚植为民情怀,方能让政绩之树枝繁叶茂。为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观,也是发展的根本立场和最终落脚点。从理论维度看,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理论和实践品格,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基的生产力本身即彰显了人类努力创造更适合自身生存和发展条件的不懈追求和历史趋势,从根本上奠定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两个结合”的根本途径,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落到实处,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是前提。为此,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教育培训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学习贯彻,校准政绩观的根本方向,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为谁创造政绩的核心问题。

为人民出政绩,是掷地有声的承诺,更是念兹在兹的行动。落实并检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必须立足实践根基‌,在经济工作部署和具体实践中锚定民生导向,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产业布局环节充分考量就业带动效能,在资源配置中优先保障民生领域关键供给,在风险防控体系中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将民生关切贯穿经济工作部署全过程。在具体规划、项目推进中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优先实施雪中送炭的民生项目,抓实办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民生实事。同时把是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将有限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中,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为人民出政绩既需要科学的理论武装,也需要实践的践行和检验。在经济工作中,理论引领是“虚”,但绝非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而是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党的创新理论为内核的方向指引,以“虚”率实,才能为经济发展标定为民造福的价值坐标,避免脱离群众需求的盲目施策;实践根基是“实”,是惠及民生的具体举措和检验理论正确性的唯一标准,以“实”促虚,才能防止出现纸上谈兵的理论空转。“虚实结合”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遵循其道,才能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根基,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创新驱动“破立结合”的辩证法,用实干出政绩

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五大关系”的重要内容,对此,他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在经济工作中,立是开拓新局‌,即在“没有先例”的领域先行先试,在“普遍在做”的领域提速竞跑,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破是直面矛盾,刀刃向内,破除旧的思维定式和传统路径依赖等桎梏,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活力。立是目的,破是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先立后破,目的在于立,该立的要积极主动立起来。首先,要把新发展理念的指挥棒立起来。“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理念是否对头,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与政绩观导向。新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最新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全面贯穿发展各环节、各领域,并以此为标尺审视和考量政绩,夯实干部使命担当、找准发展路径。其次,要把新动能、新产业立起来。引导各类资源向新动能领域集聚发力,加快技术改造升级,促进传统产业数智化以及高端化转型、绿色化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正确处理先立与后破的关系,立的同时不能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

以破促立,破是手段,该破的要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坚决破、彻底破。只有有效破除阻碍发展的堵点、卡点和痛点,才能为新发展格局铺平道路、扫除障碍、奠定基础。要破除唯GDP论的思维惯性。高质量发展语境下,评判发展成效不能只关注速度,更要重视质量和效益,必须彻底摆脱“速度情结”和“换挡焦虑”,摒弃单纯追求数量增长、规模扩张的片面思维;要破除落后产能和传统发展路径依赖,着力攻克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打通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在先行先试,建立起更先进、更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动能与新机制基础上,循序渐进降低并最终彻底破除对旧动能、旧机制的路径依赖;要畅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就必须系统梳理并废除那些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策规定。只有持续破除旧观念、旧传统、旧制度,才能为新制度、新事物的成长释放空间与活力。

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离不开问题导向。马克思认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它是改革的突破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中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确定性应对不确定性。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是新形势下处理经济工作中新旧交替、稳进平衡、短期任务与长远目标之间复杂关系的正确方法,是保障改革进程平稳衔接、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的关键举措。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我们要以解决问题矛盾为抓手,发扬实干精神,在破与立的有机统一中把握发展节奏,蹄疾步稳推进改革。

三、坚持眼前成效与未来基础“显潜结合”的辩证法,以考核促政绩

考核是校准政绩观的标尺,唯有既重当下显绩的提质见效,亦重长远潜绩的筑基垒台,方能让政绩之山巍峨挺拔、基业长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这一“显潜结合”的辩证法,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激励其以实干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

“显潜结合”的政绩考核要求党员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处理好近与远的关系,既立足当前,又有着眼长远的考量。“显”是眼前成效,是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如主要经济指标、重大工程项目、民生实事办理等直观可见的成果;“潜”则是未来根基,是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如关键技术突破、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人才培养等不显山露水的努力。显绩直观反映干部的担当作为,是回应民生关切、解答时代课题的生动实践,使发展成果真切可感。但若一味追逐显绩,热衷于立竿见影的“短平快”工程,势必滋生竭泽而渔、唯GDP的短视思维,落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为此,必须重视着眼长远发展和全局利益的潜绩,虽然周期长、见效慢,但至关重要。高质量发展绝非一蹴而就的“短跑冲刺”,而是一场关乎战略定力、持久耐力与系统治理能力的长跑攻坚。要求党员干部树立前瞻性思维、涵养全局视野,深刻洞察国际形势与科技浪潮,提早谋划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赛道,而非局限于眼前的产业规模;对标“双碳”目标,持续推进能源体系绿色转型,不能因短期成本约束而迟疑观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能因当前的平稳态势而放松警惕。唯有如此,方能打破路径依赖、克服急功近利倾向,确保经济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当然,如果只顾潜绩而不重显绩,则易忽视当下的发展问题和民生诉求,陷入画饼充饥、纸上谈兵、望梅止渴的误区,削弱群众获得感。因此,在评价党员干部政绩时,既要立足“现在时态”看干部是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可见可感的显绩迅速打开局面;也要立足“将来时态”观察其是否致力于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展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

“显潜结合”的政绩考核要求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这是共产党人政绩观的精髓。“功成不必在我”并非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厘清大我和小我、长远根本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既做立足当下的显功,也做着眼长远的潜功,胸怀大局、不计个人名利得失,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与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功成必定有我”则是一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进取姿态。要自觉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用心做好“分内事”,潜心耕好“责任田”。面对既定的规划任务,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对于长远的战略布局,以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潜心耕耘,无论成果能否在任期内显现,都应恪尽职守、全力而为,贡献“功成”之实,而不计较“功成”之名。“不必在我”与“必定有我”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前者彰显的是胸怀与境界,引导干部超越个人得失,甘当“铺路石”;后者诠释的是责任与担当,激励干部主动肩负使命,勇做“排头兵”。当前,我们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无论是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生态治理,还是民生改善,都需要广大干部践行好这“两种境界”,把“不必在我”的豁达胸襟深植于心,把“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付诸行动,以实干实绩持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显绩与潜绩并非相互对立、择一而行的关系,而是彼此依存、有机统一于为民造福的发展要求。潜绩是显绩的根基与支撑,显绩是潜绩的积累与呈现。推动高质量发展需兼顾短期、中期与长期目标,要求我们既要解决当前问题,也要为未来奠基。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把握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既做让群众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做铺垫的好事,通过扎实积累将潜的优势转化为显的成果,让显绩更有成色,潜绩更有厚度。

奋斗铸伟业,实干启新程。站在新的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用“虚实结合”的辩证法校准政绩导向,用“破立结合”的辩证法砥砺实干担当,用“显潜结合”的辩证法涵养功成境界,以履职笃行的实干实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作者分别为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青年建功新时代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6-03-05(8)

张亚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争做新时代好干部提出重要要求。近日,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青年干部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力军,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航向,既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举措,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护航新时代新征程事业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奋进“十五五”,唯有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个人理想融入时代使命和人民福祉,才能在成长道路上不偏航、不松懈,在新时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根基。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青年干部成长于新时代,沐浴着党的关怀与培养,应当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政治原则、首要政治本色,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无论是乡村振兴的一线战场,还是改革攻坚的前沿阵地,无论是基层治理的繁琐事务,还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青年干部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政绩。

坚守为民造福的根本立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归根到底是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做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绩。青年干部大多从校门步入机关、走向基层,缺乏复杂环境历练,更加需要警惕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风险。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既解决大事难事,也要关心小事琐事。要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政绩的“度量衡”,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温暖。要坚决抵制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锻造求真务实的过硬作风。政绩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想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一方面,青年干部处在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必须摒弃“躺平”“佛系”等消极心态,警惕片面追求“流量”“速成”等浮躁风气对政绩观的侵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干事创业。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既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又要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盲目蛮干。在工作中,要注重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把功夫下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把精力用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另一方面,青年干部身处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时代,思维活跃、接受新事物快、富有创新创造活力,要积极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具大胆探索,将自身优势转化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勇于运用创新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守纪律规矩,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将好作风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健全严管厚爱的制度机制。青年干部政绩观的树立,离不开自身努力、组织引导和制度保障的协同发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关部门要将青年干部政绩观教育融入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教育培养上,坚持理论武装与实践锻炼相结合,通过专题党课、集中学习、案例研讨等形式引导青年干部明辨是非,同时注重将其放到重大斗争、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磨砺,让其在实践中感悟群众期盼、锤炼务实作风、积累过硬成绩。考核评价上,健全科学考核体系,统筹考量经济、社会、人文、环境等多维度指标,兼顾发展成果与成本、当前成效与长远影响;要为敢担当善作为者撑腰,对好大喜功、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选人用人上,鲜明树立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褒奖重用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在干部队伍中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中国式现代化研究室主任)



领导干部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

张 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为人民出政绩的正确政绩观,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期盼,更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答好的根本性问题。

一、深刻认识“为谁创造政绩”

必须明确政绩的归属主体和价值指向。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服务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这就决定了我们党所追求的一切政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在于人民二字。它意味着评判政绩的最终尺度,不能只看数据报表好不好看、项目投资规模大不大、城市建设外表新不新,关键要看是否真正增进了民生福祉,是否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是否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实在、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群众的真实评价,是检验政绩成效的直观标准;群众的实际满意度,是衡量政绩优劣的重要依据。现实中,一些脱离当地实际、耗费人力物力的形象工程,一些急于求成、透支未来发展的短期行为,一些只看重经济数字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式,看似能换来一时的表面成绩,但终因背离人民利益而被诟病、被否定。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知,政绩的最终评判者是人民,政绩的最终受益者也是人民,所有工作都必须围绕人民利益展开。

二、科学理解“创造什么样的政绩”

坚持为人民出政绩,绝非一句空洞口号,它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要求政绩必须是全面的、实在的、长远的。第一,要创造造福于民的实绩。政绩要实,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不搞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花架子”。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无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还是办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实事,都要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创造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真实惠。第二,要创造泽被长远的潜绩。为人民出政绩,要有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甘于做铺垫性、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核心人才培养、制度体系建设等,往往周期长、见效慢,却是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根基。领导干部不能只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更要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襟和担当,多做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的工作,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积蓄强大势能。第三,要创造协调推进的全面政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全面推进。为人民出政绩,不能畸轻畸重、顾此失彼。要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这样的政绩,才是符合新发展理念、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政绩,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

三、自觉践行“为人民出政绩”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关键在落实,根本在行动。领导干部必须将为人民出政绩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决策、执行、考核的全过程。第一,坚持深入群众,使政绩源于民需。政绩不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也不是盲目跟风搬过来的。必须坚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制定政策、谋划项目、推动工作,都要以是否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为最高标准,确保政绩的源头活水来自人民,创造的政绩真正是人民所需、所盼。第二,坚持实事求是,使政绩符合规律。为人民出政绩,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深入研究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执政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作决策、办事情、上项目,要充分进行科学论证,考虑现实条件和长远影响,决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搞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创造的政绩是扎实的、稳健的,是真正有利于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第三,坚持科学考核,使政绩导向鲜明。考核评价是指挥棒。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决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对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科技创新等方面指标的考核权重。要探索建立注重群众评价的机制,更多邀请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参与评议,使干部政绩更好地体现人民满意度。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为民办实事、业绩突出的干部要褒奖重用,对政绩观偏差、搞虚假政绩的要严肃问责,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第四,坚持廉洁奉公,使政绩干净清白。政绩的创造过程必须是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决不能把为民创造的政绩,异化为个人追名逐利的工具,甚至借创造政绩之名行贪污腐败之实。只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创造的政绩才能经得起检验,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