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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等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9 09:38:59        来源 : 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26年01月08日 10:41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的服务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全国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组成调研组,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财政部、教育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先后赴江苏、广东、北京、湖北、陕西、河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委托上海市、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联系点湖南大学、山东大学开展专题调研,委托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全国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部分组成人员和相关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和分配使用的总体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坚持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高校学科设置,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十四五”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分配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

1.财政性经费在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中占主体地位。根据初步统计,2021—2024年(下同),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占全国高等教育经费总投入的61.2%;事业收入中,学费占比21.7%,其他事业收入占比11.4%;捐赠收入占比0.5%;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占比0.3%;其他教育经费占比4.9%。财政性经费中约95%是通过预算安排的财政高等教育资金。

2.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主要按照高等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还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高校发展和学生资助统筹给予支持,主要包括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项目。

3.建立“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预算拨款制度。基本支出包括生均拨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围绕发展重点设置。中央财政设置“双一流”引导专项等6个项目,均按因素法分配。高校统筹财政性经费和事业收入等各类资金安排支出。

(二)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

1.优化资金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支持优化学科布局、健全学科调整机制。构建“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高等教育阶段奖补标准,资助高校学生约1.8亿人次。加强专项资金统筹,优化整合功能相近、资金冗余的项目。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相关项目,择优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推动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资金分配科学性,重庆市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10亿元奖励资金,激励高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突出重点领域保障。持续加大“双一流”建设支持力度,保障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安排资金支持紧缺、特色、冷门专业发展。试点中央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U40),建立40周岁以下高校青年教师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扩大高校管理自主权,提高青年科研人员任务占比。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增长、高校扩招带来的软硬件困难,湖北省每年新增10亿元用于高校扩招,上海市每年安排12亿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等,保障办学条件。

3.加强资金资产监管。推进高校预算管理改革,将中央财政安排相关资金纳入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推进高校预算评审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陕西省等地方自建资产调剂系统平台,推进高校资产、特别是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调剂共享。江苏省推动省属高校老校区置换工作,盘活收益超80亿元。指导高校加强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建设,加强高校财会监督力度,对部分中央高校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及时纠错纠偏、防范风险。

“十四五”以来,在财政高等教育资金投入和相关政策支持下,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毛入学率达到60.8%,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龙头作用更加凸显,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从调研情况看,高等教育投入分担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对高等职业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不够,高校资金资产管理等还存在短板,面临学龄人口发展变化的挑战,都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多元筹资机制不健全,财政投入压力较大

调研中各方面普遍反映,按照举办者投入为主的原则,各级财政建立“基本+项目”的支出政策体系并不断提高支出标准,保证持续加大投入,财政拨款成为高等教育主要经费来源。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落实不到位。教育收费尤其是住宿费对教育的支撑不足。调研发现,多地公办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长期未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培养成本变化也不匹配。有的地方反映,当前教育成本核算机制不够完善,学费调整也因此缺乏依据。现行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存在堵点。有的高校反映,当前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程序较为繁琐,导致对捐赠主体的有效激励不足,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捐赠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高等教育经费中捐赠收入占比过低。

(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不充分不均衡

从投入水平看,呈现中央高于地方、东部高于中西部的现象,层级间、区域间差距不小,重点转移支付的均衡效应有待提升。调研发现,一些地方近年来为完成提高毛入学率任务,新增了不少高校,但因财力有限,投入不足,办学水平不高。从资源分布看,全国四千多万名在学研究生和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双一流”高校学生约占10%,优质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差距较大。147所“双一流”高校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河北、内蒙古、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仅有1所,山东、湖北、重庆、甘肃四省均没有地方高校入选。

(三)对高等职业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不足

对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水平总体偏低。尽管就业市场对蓝领技师、高端工匠等精细化人才需求较大,但一些高职院校调整实习实训设备和内容、适应产业结构和人才需求结构变化的能力不足,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错配问题突出,学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并存。支持和引导企业投入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不完善。一些高职院校反映,校企合作呈现“院校热、企业冷”的局面。地方反映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高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积极性较低。对民办高校缺乏针对性的支持引导政策。民办高校招生遇冷现象加剧,部分面临生源短缺风险,举办者投入增长乏力,影响发展的可持续性。

(四)资金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高校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资金效益不高、闲置浪费的问题较突出。多地审计反映高校资金管理存在决策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资金截留、挪用、闲置、超预算支出、违规套取利益等现象。高校资产管理薄弱。部分高校存在资产价值计量不准确、核算不规范,新增资产入账、报废资产核销不及时,资产违规出借、处置等现象。调研发现,各地高校不同程度存在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低效闲置问题。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机制不够健全,高校积极性不高。部分高校存在重复、盲目购置高价设备的情况。

(五)面临学龄人口急剧变化的挑战

据有关部门测算,高等教育学龄人口面临“快升—短平—陡降”发展趋势,在校生规模预计2032年左右达峰,到2040年左右又会大幅减少。达峰前增量投入压力大。不仅要增加生均拨款,教学楼、学生宿舍、教师等软硬件需求都将同步增加。各地普遍反映未来一段时期财政投入压力很大,资金保障存在困难。达峰后存量资源盘活利用面临挑战。教学设施等固定资产生命周期较长,在校生规模的陡降将直接影响教学设施利用效率。而教师队伍调整受编制等因素的限制较多,也不宜盲目扩张和大量减员。如何平衡好短中期的资源增量配置与长期存量资源合理利用,有效应对达峰前的缺口压力与达峰后的资源资产闲置风险,还缺乏系统全面的安排。

三、有关意见建议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要锚定教育强国建设总目标,统筹满足学龄人口需求和增加优质高等教育供给,平衡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支出政策和分配结构,强化资金资产债务贯通协调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能,支持和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多元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坚持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完善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机制,分类有序推进高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并相应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更加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证教育公平。加快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投入机制。统筹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毛入学率提高、高质量发展等目标,新增教育领域资金向高等教育倾斜,促进跨学段资金结构优化,提高整体绩效。优化资源弹性配置机制。统筹研究学生宿舍不足与存量商品房闲置等问题,坚持成本优先,引导因地制宜采用租赁、购买、新建等手段灵活应对学龄人口达峰。探索将研究生宿舍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管理的路径。完善高校多元用人机制,加大教师资源统筹调剂力度,推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标准化教育。

(二)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

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提高对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人口净流入地区、教育资源薄弱省份的倾斜权重,健全部省合建、对口援建等机制,支持地方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师资力量、提高办学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高水平高校和学科建设布局。在财政拨款、招生计划安排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双一流”高校等优质本科扩容,引导高水平大学、中央高校教育资源向人口大省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将高校新增建设、学位点设置纳入区域重大战略协调推进,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支持和引导

支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加快推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能力。适应高校分类改革需要,健全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有效引导建设特色鲜明高职院校。鼓励企业参与。推动地方制定支持企业参与办学的金融、财政、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促进政策落实,加快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政府支持、引导民办高校的政策举措。研究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提供适当扶持措施,探索多元化资金来源和运作模式,完善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和有序退出机制,促进民办高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资金资产管理

深化财政高等教育领域预算管理改革。压减整合绩效不理想、目标重复或不清晰的专项资金。优化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高校自主统筹与优化配置能力。指导高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落实预算管理责任。加强高校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资产基础管理。推动土地、房屋、科研仪器设备等重要资产及时确权入账。健全高校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细化分类管理要求,完善绩效评价机制,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坚持优先调剂原则,完善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存量资产状况对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约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相关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22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财政部副部长 郭婷婷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25年12月25日 11:4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请审议。

一、财政高等教育资金投入和分配使用的基本情况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紧密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强调统筹推进、一体发展。国务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有关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举办者投入责任,切实保障财政高等教育资金投入稳步增长。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学校、高职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举办者投入责任,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国共有高校3119所,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4846万人,高等教育专任教师达216万人,高校校舍建筑面积超过12亿平方米。2021—2024年,全国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78万亿元;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102亿元。

(二)深入实施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高等教育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统筹给予支持。2021—2024年,高等教育领域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中,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2万亿元,地方财政累计安排2.76万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努力,推动高校提质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水平差异。

(三)持续优化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制度框架,不断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中央财政建立健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其中基本支出包括生均拨款、学生资助经费等;项目支出包括“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基本科研业务费等6个项目,均按因素法分配。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建立了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并因地制宜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等资金,推动地方高校高质量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协同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资金分配制度。在经费具体使用上,通过精简项目、完善制度,赋予高校较大自主权,允许高校按规定统筹财政资金和自有财力,用于教育教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二、加强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使用的管理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综合施策,以深化改革、统筹资源、加强监管为抓手,推进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科学管理,提升资金分配使用效能。

(一)强化各方协同联动,全面凝聚管理合力。针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体量大、涉及面广、管理难度高等特点,中央层面积极构建财政、教育、发展改革等多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的资金管理模式,加强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衔接。统筹部署、积极引导地方同向发力,将强化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贯穿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高校完善财务管理体制,综合运用评审评价、监测监控、监督检查等管理手段,实现财务管理规范高效。

(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严格预算编制管理,2025年推动中央高校先行探索零基预算改革,扩大中央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纳入零基预算改革试点的范围。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强化支出标准运用,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加强资金管理,将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高校资产管理,提升盘活利用效率。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各业务环节,结合资产存量情况从严审核高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运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推动校间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下放科技成果转化资产评估备案管理权,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四)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坚持管理挖潜、监督明纪,将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监控范围,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过程跟踪预算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肃处理日常监管、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强化通报问责,让财经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财政高等教育资金使用重点领域及成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强国建设中更好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

(一)有力推动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坚持民生导向,把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高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支持巩固提高中央和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引导和支持高校扩大学位供给、提升教学水平。加大高等教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投入力度,2021—2025年累计安排1930亿元,支持实施一批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加快补齐高校办学短板。在财政资金支持下,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202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8%,比2020年提高6.4个百分点,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口超过2.4亿人。

(二)积极支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方阵和学科群体加速形成。中央财政坚持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作为重中之重,2021—2025年统筹一般公共预算等累计安排181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超过1100亿元,有力保障“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快冲击世界一流。同时,各地区重点支持400余所地方高水平大学和1300多个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近年来,“双一流”建设高校持续强化教育资源供给,扩大本科招生规模,培养了全国超过50%的硕士、近80%的博士,并在诸多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更加凸显。

(三)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增强系统观念,牢牢把握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的深刻内涵,有效加强改革联动集成。在教育教学方面,将学科专业调整作为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建立战略急需学科专业超常设置布局,定期更新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十四五”时期优化调整比例超20%。在人才培养方面,实施“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等,加力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不断培育壮大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在有组织科研方面,支持高校承担全国80%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力推动高校在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力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高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建强6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6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理论教学和指导实践能力,支持校企人员双向交流,2024年全国高职学校专任教师74万人,比2021年增长24%。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推动高职学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相匹配,“十四五”时期高等职业教育累计向社会输送人才约2500万人。

(五)持续筑牢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公平基石。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聚焦高等教育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增加奖助名额,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托举起千万学子的求学梦想,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21—2025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安排超过4600亿元,推动形成“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政策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当前我国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呈现出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分配机制日益完善、使用成效不断显现的良好态势,但对标党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部署、面向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热切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前瞻性研究不够深入;全社会协同育人的经费投入机制有待完善;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支持体系亟需健全;新增教育经费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大;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管理效能还需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不足,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解决。

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锚定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深化改革、加大投入、优化结构、强化绩效上进一步下功夫,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努力实现由大到强的系统跃升,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一)巩固完善高等教育资金多元投入格局。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在坚持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变的基础上,坚定不移把高等教育作为财政教育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推动健全高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和分担机制。充分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加快提高成果转化效能,拓宽高校经费投入渠道。推动各地完善捐赠配比制度,引导激励民间力量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有效调动高校、企业、社会协同育人积极性。

(二)加快建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持续监测分析高等教育学龄人口变化,前瞻性研究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调整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有力支撑高校增加学位供给、保障学龄人口平稳渡峰。支持动态改善办学条件。引导支持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统筹推进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发展,加快推进部省合建高校和新型研究型大学建设。顺应人才多样化需求,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完善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三)健全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协同支持体系。完善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引导高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强化标准引领,适度扩大“双一流”建设范围。支持加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稳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占比。加力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建立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互支撑、带动学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加大对青年科研人才的支持力度。指导高校加大对学生实习实践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学生实习实践工作。

(四)支持建设特色鲜明高职学校。综合考虑各专业办学成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因素,全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加大对职业教育支持的政策。优化实施第二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支持建设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本科学校,发挥“头雁效应”,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能力稳步提升。落实有关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培养技能人才。

(五)持续提高财政高等教育资金、资产管理效能。深入推进财政高等教育资金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压实高校主体责任,推动健全高校财务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促进财力稳健可持续。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高校整体绩效评价。督促高校加强资产管理,促进高校资产盘活利用,完善预算、资产、采购环环相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促进科研仪器设备和实习实训设备共建共享、要素流动。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聚焦高等教育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追责问责。

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财政高等教育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有力推动了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强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分配使用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和质量的热切期盼,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延伸阅读】

全国人大调研报告: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2040年左右大幅减少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联盟 202612906:25 湖南

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预算工委发布《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文中指出,据有关部门测算,高等教育学龄人口面临“快升—短平—陡降”发展趋势,在校生规模预计2032年左右达峰,到2040年左右又会大幅减少。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别敦荣在“2025年全国高校招培就工作交流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提到,全国高等教育适龄人口2035年将达到9000万左右,此后将呈现下降,到2042年左右适龄人口会保持在5000万上下。

其相关研究的具体数据显示,2040年,适龄人口数预计为6152万人,较2025年(7702万人)减少1550万人,降幅达20.1%。至2050年,适龄人口数进一步减少至4782万人,较2025年减少2920万人,降幅扩大至37.9%

2035年起,适龄人口数将进入持续下降阶段,且降幅逐年扩大,至2040年年增长率跌至最低点,为-12.57% 

该研究指出,适龄人口规模的收缩将导致高校招生压力加大,部分区域、高校可能出现招生困难,办学规模削减,且幅度不断加大,进而影响办学效益与资源配置效率。

抓住高教发展的“黄金十年”

但需要注意的是,学龄人口变化将给高等教育带来的不仅仅是2040年后由生源减少带来的生存危机。在此之前,我国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仍将保持稳步上升态势,直至2035年达到峰值9000万左右,这一阶段恰好是高等教育提质扩容、优化布局的宝贵窗口期。

《面向2035的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需求与路径选择——基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与预测》一文中也指出:不能因担忧2035年以后适龄人口数下降问题,而在当下就对高等教育规模发展按下“暂停键”。

在“2025年全国高校招培就工作交流大会”上别敦荣提到:我把“十五五”“十六五”叫做“黄金十年”,尤其是“十五五”,是关键时期

他指出未来十年,是各级各类高校继续保持现在发展态势,向着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有优势大学继续迈进的十年。10年以后,情况会发生大的变化。各高校在“十五五”“十六五”时期,需要有紧迫感。

目前已有多所高校在学校未来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及“黄金十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十五五”规划编制推进会,会上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司林胜指出,“十五五”规划编制是在教育强国建设“黄金十年”启幕学校开启第三次跨越发展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战略定位会、共识凝聚会和行动部署会。

在河南平顶山副市长调研平顶山学院的座谈会上,学校校长郭秋平就学校未来黄金十年实现“三步走”战略面临的经费等问题、高水平人才引进问题等作了详细汇报。

在中国共产党江西农业大学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上,校党委书记黄路生强调,未来十年是高等教育的“黄金十年”,未来五年是江农发展“关键五年”。要充分把握难得历史机遇。

黑龙江科技大学召开“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上副校长指出要抢抓高等教育“黄金十年”发展机遇高质量做好事关学校未来五年、十年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

主动回应人口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未来一段时期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变化,将对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面向2035的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需求与路径选择——基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与预测》一文中指出,高等教育体系需要主动回应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保障适龄人群上学刚需。具体来说,要提高适龄人群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尤其帮助更多中职学生实现升学愿望;同时优化招生考试制度,减少“选拔”导向,更注重适配学生的能力与需求,让每个有意愿、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都能获得合适的求学机会。

加大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区域高教均衡发展。我国不同地区的高等教育资源差距较大,尤其是甘肃、青海、云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广东等高等教育资源与人口规模不相匹配的人口大省,适龄人群中未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较高,教育需求缺口明显。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更多人有意愿接受高等教育,不仅需要足够的入学机会,更需要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因此,高校需优化人才培养方式,结合自身办学特色找准定位,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模式和灵活的专业、课程选择,满足不同背景学生的需求。

同时,要创新课程设置,注重实践教学和跨学科学习,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完善实践教学基地,让人才培养更贴合市场需求,提升高等教育的实用性。

优化高教制度,方便非适龄人群兼顾工作与学习。随着人口结构变化,越来越多的非适龄劳动人口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但他们同时需要参与工作,难以兼顾全日制学习。因此,需优化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制度,增强灵活性。

推动AI赋能高教,打造便捷的泛在学习场景。要满足更多人的高等教育需求,仅靠扩大规模还不够,还需提升教育体系的效率,精准匹配个性化需求。目前我国高校智能教育建设已取得一定进展,未来需进一步加大AI技术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EB/OL].中国人大网,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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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于麦可思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