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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最高检工作和计划、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3-09 15:28:05        来源 : 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

两会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4-03-09 01:58:0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受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3月8日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摘要如下: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过去一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三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五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六是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良好开局。

一、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

常委会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中,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坚持依宪立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落实宪法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规定;两次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这是落实国家机构组织法定原则、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加强宪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案进行合宪性审查,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进行审查研究。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17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2878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60多件。推动地方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坚持宪法实施、宣传、教育一体推进。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宪法保障”座谈会,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发挥人大代表在模范遵守宪法、带头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

行使宪法赋予的任免权。任免或决定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补选全国人大代表3人,终止代表资格24人。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56人。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常委会认真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案34件,通过其中21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终止审议法律案1件。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重要协定10件。

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报请党中央批准并转发实施。对本届立法工作作出统筹部署,其中一类项目79件、二类项目51件,还有一些需要研究论证的三类项目,并对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作出安排。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全面修订公司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审议增值税法、关税法草案。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修改慈善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审议学前教育法、学位法草案和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用严格措施、严密法治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以国家立法形式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努力在本届内编纂出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

完善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修订反间谍法,丰富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的法律工具箱。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

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增加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规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修订行政复议法,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审议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制定对外关系法,为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基础。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作出全面系统规定。修改民事诉讼法,适当扩大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立改废释纂,坚持时、度、效相统一,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立法规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共45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发挥立法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

三、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2个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7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7212件次。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提出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建议。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推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听取审议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听取审议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凝聚侨心侨力。审议关于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情况中期报告。

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出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听取审议关于中央决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财政文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作出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听取审议关于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做好查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加强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开展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部分政府性基金管理等专题调研。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审议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促进国资国企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听取审议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反家庭暴力工作、精神卫生工作等情况报告。开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情况专题调研。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听取审议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健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起草并初次审议监督法修正草案。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调研,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把监督与立法紧密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四、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以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为契机,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为抓手,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健全和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与418位代表建立直接联系,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相关领域的代表。邀请273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邀请74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查研究、预算审查监督、对外交往等工作。

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组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鼓励代表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呼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1件议案,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314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30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5%。完善建议交办协调机制,召开办理推进会、座谈会,努力提升办理工作质效。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举办4期代表学习班、1期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1300多人次代表参加,实现新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基础学习全覆盖。优化升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功能。指导省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

五、服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按照党中央对外工作统筹部署,积极有效开展对外交流交往。一年来,共派出57个团组赴65个国家访问或出席国际会议,接待30个国家和3个多边议会组织的来访团组,开展视频活动25场,同有关国家和多边议会组织新签署6项立法机构合作协议。

同外国议会交流合作更加活跃。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访问21个国家,与访华的150多位外国政要会见会谈。明确25个对外交流机制的负责人和组成人员,组建141个对外双边友好小组。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友好小组、代表和议员、办事机构之间的对口交流。在疫情防控转段后的第一年,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面对面沟通交流,在增进理解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巩固人民友谊、维护核心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多边议会交往富有成效。派出28个团组出席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会议、亚太议会论坛等多边活动,促进中国理念和主张成为国际共识。邀请各国议会联盟主席和秘书长、阿拉伯议会议长、中美洲议会议长等访华。参与推动中美洲议会取消台湾地区“立法院”“常驻观察员”地位,接纳中国全国人大为常驻观察员。举办发展中国家、非洲英语国家、太平洋岛国、尼泊尔议员研讨班。

对外宣介更加自信主动。在对外交往中,积极宣介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三大全球倡议”等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深刻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功效,增强中国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针对个别国家议会涉华消极法案和错误言行,阐明原则立场,正声辟谣,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六、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四个机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整体把握、一体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9讲,组织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8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在结合实际、结合职责、创造性落实上下功夫。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加强全国人大党的建设。

大兴调查研究。常委会党组确定16个重点题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开展120多次调研和执法检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机关开展490多次调研。自觉把调查研究作为受教育、转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的过程。

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改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建立委员长会议定期听取信访情况、外事工作情况报告机制。推动全国人大机关制定和修改39件工作规范。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召开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统筹修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全方位宣传报道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成效,讲好中国人大故事、中国民主故事。做好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加强人大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发挥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

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参谋服务保障的主责主业。建好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完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举办省、设区的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举办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及时向省级人大常委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积极支持的结果。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人大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常委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实施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规划。编纂形成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提请审议。围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修改代表法、监督法、监察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制定金融稳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增值税法、民营经济促进法,修改矿产资源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计法、招标投标法、统计法、民用航空法。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文化强国,制定学前教育法、学位法,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社会救助法,修改仲裁法、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能源法、原子能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国防教育法、网络安全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制定关税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反洗钱法,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三)扎实有效做好监督工作。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今年预安排35个监督项目。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农业法、社会保险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黄河保护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做好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工作,首次安排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民营经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托育服务、养老服务、生态环境、耕地保护、防沙治沙、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听取审议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情况报告、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围绕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新时代安边固边兴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预算法实施、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城市安全发展、“八五”普法决议执行、发挥侨务资源优势等开展专题调研。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制定关于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健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机制,丰富联系的内容和方式,定期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提高代表视察、调研实效。支持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围绕“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工作机制。做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

(五)拓展深化人大对外交往。贯彻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特点优势,更好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全国人大党的建设质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协同、联动,深化与各方面的协调合作,完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制度机制,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精心组织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活动,总结、研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实践经验、优势功效,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两会受权发布|人民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03-09 01:58:0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8日上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1081件,结案17855件,同比分别增长54.6%、29.5%。全国各级法院收案4557.4万件,结案4526.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5.6%、13.4%。

一、做实为大局服务,以能动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855件11191人。

促进公共安全治理。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2万件6.2万人,对杀害多人、潜逃多年的劳荣枝依法核准、执行死刑。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3.3万件5万人,对大宗走私、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累犯等坚决重判。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万件6.4万人。坚持宽严相济,严惩幕后“金主”、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对受蛊惑出售出租“两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沦为电诈“工具人”的在校及刚毕业学生等依法从宽处理,加强教育警示。二氧化碳气体爆破属新技术,相关产品尚未列入国家民爆物品名录,对运用该技术生产民爆物品的行为,法院考虑其用于生产且严格管理,认定不构成犯罪,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将新产品纳入管理名录,规范、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

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万件2.7万人,依法惩处沈德咏、盛光祖、李文喜等30名原中管干部。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多次、巨额、向多人行贿犯罪。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371件;审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没收违法所得特别程序案38件,追缴违法所得4.5亿元及价值数亿元房产等,坚决打破腐败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

助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审结金融案件303.2万件。发出2号、4号司法建议,促进授信审查、规范保险业务,协力加强金融监管。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某新三板公司欺诈增发股份,法院判令其赔偿投资者4900万元,公司高管承担最高100%连带责任,疏于核查验证的中介机构承担20%连带责任。金融行为须合规,高管违法要严罚,中介失职必追责。

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制定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7条意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一、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执行到位金额187.8亿元。有力支持民营企业反腐败、“打内鬼”,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6779件8124人。对658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刑事领域拓展至民事、行政、执行领域,相关案件已达1711件。某纺织印染企业超标排污多次被罚、资金链断裂、陷入半歇业,法院会同环保部门促其合规整改、更新环保设备、全面复工复产,去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5.7%,几近压垮企业的债务基本清偿。

破产审判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审结破产案件2.9万件,力促“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涉及债权2.3万亿元。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助“危机”企业寻“新机”,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1485件,762家陷入困境企业成功重整,盘活资产8790亿元,11.8万名员工稳住就业。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万件。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审理“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案件纪录。“钓鱼式维权”须遏制。某公司宣传其“自助建网”软件可“免费”下载使用,却以用户未在网站页面保留其版权标识等为由,提起诉讼9000多件。法院审理认为,其以不当经营方式诱发大批量“侵权”,靠索赔获利不应支持,大幅下调判赔标准,批量诉讼应声而落。携手同行,走得更远。两家“独角兽”企业多次互诉侵权,法院引导双方摒弃零和思维,就10多起专利纠纷促成一揽子和解。发出保护电影知识产权3号司法建议,推动金鸡百花电影节首次举办电影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重庆、成都、乌鲁木齐设立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法庭,支持南京、青岛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举办第五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京津冀法院全面加强司法协作。沪苏浙皖法院推动区域司法协同。出台意见服务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辽吉黑及内蒙古法院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成渝金融法院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2万件,同比下降5.8%,其中涉环境污染案件5386件,同比下降11.5%,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严惩环评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环评报告贩子”定罪判刑,终身禁止环评执业。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发布司法服务“双碳”指导意见,审结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17万件,涉碳案件108件。某电力公司未履行全额收购风电和光伏发电法定责任,被提起公益诉讼,经诉中调解,承诺投资数亿元用于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促进形成共识:法定义务须履行,“弃风弃光”不可行。

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4万件、海事案件1.6万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近10天。某境外海域船舶碰撞案,多国享有管辖权,外国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管辖并协议适用中国法,经引入外轮所属希腊船东保赔协会共同调解后全额履行。便捷规范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深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调处一中外企业间标的额10亿元纠纷,促使双方各自撤回境内外多起关联诉讼。调解这一“东方经验”漂洋过海,彰显中国法治智慧。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万件,加强仲裁监督,裁定撤销仲裁裁决552件,裁定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69件,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深受认可。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等。推动《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开放签署,成为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国际海事公约。

二、做实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司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制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弘扬契约精神、促进公平交易。用好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顾氏三兄弟为孤寡老人养老送终,法院判定三人因扶养事实有资格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准确把握民法典医疗机构免责事由规定,明确医疗机构善尽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担责,让符合规范的诊疗活动有保障,全力救治患者的医生受保护。

用心办好百姓身边案。审结涉教育、就业、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539.1万件。关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规则,携手解决老年人、残疾人上下楼难题。发出5号司法建议,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加强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审结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14.2万件。根据实际用工,判断外卖小哥等与平台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破除以劳务连环外包、诱导注册个体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明确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作为线上“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有力支持依法维权。帮助农民工追回21.8亿元“辛苦钱”。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明确饲养宠物是个人权利、管住管好是法定义务。李某向多地制销30余种不合格农药,严重危害收成、农民损失惨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昭示:坑农害农、国法不容。

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审结婚姻家事案件217万件,有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发布2批反家暴典型案例,对以“爱”之名家暴未成年人、离异后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予以司法规制。明确恋爱、同居遭遇对方暴力,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牟林翰凌辱同居女友致其自杀,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确立了婚前同居施暴须以家庭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司法规则。

助力保交楼稳民生。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商品房已售难交付纠纷债权受偿顺序,优先保障购房群众权益。发出1号司法建议,推动健全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衔接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预售信息查询和购房风险提示。

从严惩治网络暴力。出台司法政策,严惩网暴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屡教不改者。明确网络侮辱诽谤,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身心严重损害后果,或者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等,以公诉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审结网络诽谤公诉案件32件,判决有罪人数85人。公权力要为受害者撑腰,网暴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案件4.1万件6.1万人。法律和伦理底线不容挑战。对“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假借恋爱性侵多名幼女的倪笃群,线上“隔空猥亵”线下威逼强奸的王小山、孙保昌等,依法判处死刑。督导失责父母当好合格家长。未成年人孙某因父母忙于生计、疏于陪伴,沾染不良习气致违法犯罪。法院判罚后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缓刑7690人,持续做好回访帮教,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7万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依法引领校园保护。小学生体育课意外受伤,校方已尽必要教育管理责任和救助义务,法院判定学校不担责。对学校依规组织体育活动等不施以苛责,有利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学校强调学生守则,老师经常提醒,法院判决由“闯祸”孩子家长担责。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安全须共同守护。

久久为功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97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2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13.1%。注重区分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对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罚款2736人次,拘留1876人次,移送追诉拒执犯罪176人。针对“黄牛”和中介平台帮助“老赖”绕开“限高令”非法牟利,移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推动对其一并追责。对核实确无能力履行义务的,不纳入失信名单,记录失信320.7万人次,同比下降3.1%;为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208.3万人次,同比增长15.9%。善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以“放水养鱼”更实保障各方权益。力推异地法院交叉执行,把法律规定的提级执行、指定执行落到实处。去年10月以来,异地交叉执行案件10767件,取得实质进展4203件,执行到位金额206.7亿元。

强化人权和诉讼权利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对46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3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实事求是、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再审改判无罪87件122人。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4亿元。做实以程序促公正。二审开庭率增长10.55个百分点,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增长3.04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0.18个百分点。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推进“有信必复”。去年9月以来,全国法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19.1万件,期限内回复率91.4%;实质性答复10.7万件,期限内答复率95.6%。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带头,各级法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有力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严惩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18件。用心用情做好涉军司法服务。某战士父亲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去世,“拥军法庭”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依法促调赔偿到位,为军属解忧、让军人安心。某测绘公司无人机“黑飞”,异常空情造成国防战备资源耗损,法院判令承担赔偿责任,并与军地相关单位会商,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切实服务国防战备、保障军事安全。

强化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5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265件;审结涉侨案件7279件。292名港澳台青年学生在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创设内地与香港法官双向交流机制,第七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在澳门成功举行。

三、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能动司法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

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总对总”多元解纷。携手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各类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全国法院通过委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组织等成功调解纠纷1199.8万件,占同期诉至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总量40.2%。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会同司法部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镇社区、各行各业落地落实。

做实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规范工伤认定、土地征收等行政执法标准和程序,合力加强重点领域纠纷源头治理。25家高院研判行政诉讼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周某与配偶经法院调解离婚,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未及时变更,当事人无法办理公积金,请求变更婚姻登记信息遭拒。法院判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责,并推动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做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支持行政复议发挥更重要作用。与司法部举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标准,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推动行政违法行为更多通过复议予以纠正,促进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更满意、政府也支持的最佳方案。审理周某等诉县政府行政赔偿申请再审案,彻底解决当事人历经3年、4次诉讼没有解决的争议。综合施策取得成效,行政案件上诉率下降1.68个百分点。

坚持办案就是治理。针对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增多甚至引发恶性案件,制发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既尊重传统习俗,又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针对“知假买假”索赔有利惩治假冒伪劣,也存在借维权敲诈等乱象,发布典型案例,亮明惩治造假售假司法态度,同时明确只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延宕20多年“知假买假”裁判标准不一问题得到规范。“两高两部”制定完善醉驾法律责任意见,衔接刑事惩罚与行政处罚,落实宽严相济、重在“治理”。2021年至2023年,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深化用好司法建议。制定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发1至5号司法建议,各级法院跟进发出司法建议9429件,携手相关部门力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律师促公正、助治理作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四方会商”机制,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促推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市场化机制。

四、抓实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以能动履职保障司法公正

以扎扎实实“学思想”促进“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大兴调查研究,查找问题242个,转化调研成果184项。对矛盾实质化解不力等11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改革完善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机制,原数周见报,现当天上网,费用减少1/3。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鲍卫忠等英模学习活动,涌现出周淑琴等一大批秉公司法、公正为民的好法官好干部,黄光德等14名司法人员倒在法庭、牺牲在执行现场。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阅核”职责。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做优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今年已上网文书216.5万件,同比增长111.6%,覆盖审判领域增加、案件类型增多;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上网文书3.5万件,同比增长4.7倍。

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制定司法解释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3件、典型案例57批610件。上级法院提级管辖具有指导意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2205件。严格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条件,防止程序空转。创建“人民法院案例库”,法官办案必须参考;同时向社会开放,供当事人诉讼、律师办案、学者科研、群众学法使用。建立“法答网”,累计提问28万件、答疑23万件。

充分发挥科学考评“指挥棒”作用。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将年度结案率调整为审限内结案率,多年难以解决的一些地方“年底立案难”问题从根子上得到治理。设定“案-件比”指标,防止“一案结多案生”、徒增群众讼累,全国法院“案-件比”逐月改善。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全国法院审结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914件、久押不决案件2455件6909人,清理占比分别为81.3%、86.8%。

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贯通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见人见事通报问题,层层传导严的压力。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121.1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93.8万条,同比分别增长7.5倍、11.8倍。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全国法院选派123名优秀干部援藏援疆援青。依托“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平台培训法官等484万人次。组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首批确定106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进行精准联系帮扶。

五、自觉接受监督,以能动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代表高度关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时出台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代表建议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出台意见,依法制裁恶意诋毁、贬损、丑化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违法行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接受专题询问。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参加有关会议、旁听庭审等5270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35件、代表审议意见2778条、日常建议286件。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53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318人次。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与全国工商联等举办第五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国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万次。公正审理抗诉案件1.1万件,依法改判4598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不同行业、领域特约监督员149名。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共参审案件117.2万件。通过新闻媒体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召开发布会28场。

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2024年工作安排

第一,坚持能动司法,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转化运用,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数字权益保护规则。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三农”领域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运用司法裁判引领法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

第二,狠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实院庭长“阅核”。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深化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未成年人等审判领域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改革。完善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做优善意文明执行。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

第三,完善监督体系,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储备。贯通落实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队伍管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推进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惩司法腐败,加强法院廉洁文化建设,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严明司法。



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03-09 01:57:5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8日上午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25.3万件,同比上升28.9%。

一、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2.6万人,提起公诉168.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47.1%和17.3%。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5万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1万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起诉35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137起发案二十年以上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让正义虽久必至、虽远必达。

宽严相济促犯罪治理。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6.6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9.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2.5%和12.6%。会同公安部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定,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9万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服判率96.8%,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6个百分点。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专门意见,统一全国醉驾执法司法标准,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衔接的醉驾治理体系。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万人,同比上升9.3%;已起诉1.8万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25人。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指导湖北检察机关办理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已起诉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等15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2593人,同比上升18.9%。协同追逃追赃,对14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彰显有逃必追的坚定决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1万人,同比上升20.4%。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制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3条检察意见,促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针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问题,出台12条检察举措,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出台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45条举措,强化综合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8万人,同比上升40.8%。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508件,是2022年的2.7倍。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873件。开展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制定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23条检察意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7万人,其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8万人,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协同完善证券犯罪执法司法标准,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起诉洗钱犯罪2971人,同比上升14.9%。

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制定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21条意见,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32.3万人,同比上升36.2%。坚决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净化网络舆论环境。依法严惩电诈网赌,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万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14.7万人、网络赌博犯罪1.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6.9%、13%和5.3%。针对互联网领域侵犯个人信息等乱象,办理公益诉讼6766件,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快餐店老板与持刀闯入店内敲诈行凶的歹徒对砍致其死亡,棋牌室管理员制止酒后持刀滋事者将其划伤,检察机关均认定不构成犯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最大公约数”。某学院副院长猥亵未成年女生,该生父亲愤而将其打成轻伤涉嫌犯罪,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对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自首的打人者依法决定不起诉;对仅被行政拘留的猥亵者监督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法理情统一的司法力量。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履职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9万份,促进诉源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公司发出第九号、十号检察建议,防治职务犯罪,共护粮食安全;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向民政部发出第十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强化监管。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着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诉农村宗族黑恶势力犯罪604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起诉820人。依法守护耕地红线、保护高标准农田,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883人,办理涉土地保护公益诉讼9753件。向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1.3万名农村地区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亿元。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2089人,同比上升37.4%。办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34件。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惩治文物犯罪、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协作,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京津冀检察机关优化协作举措,共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服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制定专门意见,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4243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20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开通英文官方网站,在陕西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巩固深化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等多边司法合作机制。

二、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4750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7万件。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起诉1.3万人,同比上升31.5%。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4万件,同比上升16.8%。依法惩治故意伤医扰医犯罪,起诉226人,同比下降51.6%。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依法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整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起诉污染环境犯罪3831人,同比下降11.3%。加大破坏资源保护犯罪惩治力度,起诉3.5万人,同比上升6.4%。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8.4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得到有力监督支持。

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6万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收到88.6万件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99.8%,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7.3%。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6.7万人,同比上升14.9%。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1万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3.9万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调推动河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导性案例,严惩“隔空猥亵”等犯罪,协同防治网络沉迷,引导安全用网上网。优化检察综合履职,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4.6万人,同比上升10.7%。深化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490件。在四级检察院开设接待专窗,畅通妇女儿童权益特殊保护的“绿色通道”。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会同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发布两批典型案例,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等权益。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1983件,让爱无“碍”,共享美好生活。积极参与欠薪治理,起诉1082人,追索欠薪3.8亿元。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7.7万件,同比上升16.8%,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

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64人,同比上升7.1%。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02件。救助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1331名。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875件。3名网络自媒体博主将一开国少将造谣成革命叛徒,浙江军地检察协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英烈荣光不容亵渎。

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深化与港澳司法机构、廉政公署高层交流和务实合作。携手中国侨联,指导省级检侨合作,护航侨企发展、维护侨胞权益。指导福建检察机关制定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撤案13.9万件,同比上升68.2%。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1万人、不起诉5.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51.1%和10.4%;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9万人、追加起诉9.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2.8%和66%。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876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79.9%。陈仓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杀人灭口,案发十七年后被查获。因其翻供,法院认为证据间存在矛盾判其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法提出抗诉,被改判为死缓。四川检察机关审查“毛某强奸杀人案”时,发现客观证据不能认定其作案,真凶另有他人,督促公安机关依法释放并持续跟进监督,十四年后真凶落网。让有罪者受惩、还无辜者清白,彰显法治正义。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对4所监狱、4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制定依法推进假释适用、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指导意见。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同比上升25.2%。

做优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万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88.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41件典型案件提出抗诉。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加强同级监督。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万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9359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925人。

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24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75.7%。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5万件。会同有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万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780件。

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万件,同比上升50.2%。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9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8万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6万件,回复整改率99.1%,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1.3万件,99.96%得到裁判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推动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法制化。

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对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976人,同比上升36.5%。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176人。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制定数字检察规划,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

四、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聘请95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新一届特约监督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715人次;走访2239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面听取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230件书面建议。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296人次。认真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72件提案。组织特约检察员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常态化联系,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深化与全国工商联协作,共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落实责任。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条意见并联合督导落实,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2355件,同比上升32.3%。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案件当事人全面公开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向社会及时公开重要案件办理情况、检察法律文书,每季度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典型类案等。做实检察公开听证,共举行听证25.8万件次,同比上升22.1%,其中信访案件听证后化解率78.6%。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4.8万件次,同比上升96.1%。对媒体反映的涉检问题快速核查、及时回应,真诚接受监督。

五、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实施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检察英模精神,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制定检察教育培训五年规划。评选49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举办全国十佳公诉人等业务竞赛,培养检察业务领军人才。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3件。深化检校合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融互促。

强化检察业务管理。制定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健全检察业务指导体系、评价体系、制约监督体系。与2022年相比,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4.8天,捕后判决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下降24.8%,受理刑事赔偿案件下降30.5%,抗诉案件改变率上升6.3个百分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信访下降7.9%,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明确36项改革任务。完善一体履职机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下,规范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案制度。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优化检察官助理培养。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惩戒、权益保障制度。围绕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民事案件抗诉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内外部、上下级制约监督机制。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基调,深化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决防治“灯下黑”。扛起系统内巡视政治责任,制定五年规划,扎实开展对省级检察院党组第一轮巡视。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记录报告23.8万件,同比上升40.8%。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协助地方党委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加大培训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基层检察人员2.1万人,其中基层院检察长685名。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突出问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加强,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理念、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基础工作仍待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尚待完善。

2024年工作安排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促进依法管网治网。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涉外检察工作。

第三,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用法治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专门立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第五,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听证。加强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六,持之以恒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人才强检。深化落实检察改革规划,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修订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意见、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强化检察业务管理,优化检务公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03-09 01:57:5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按照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计划审查工作。在对计划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计划草案的初步方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国务院报告的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是:主要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主要预期目标实现方面,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2%;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年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2379.77亿美元。在主要任务完成方面,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组合政策效应持续显现;积极促消费扩投资,内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大力强化创新驱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体经济根基持续巩固壮大;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发展活力和动力持续释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增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持续增强区域城乡发展新动能,发展的协调性稳步提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进展;加强经济安全能力建设,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决议,积极开展工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外部环境复杂严峻,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计划执行工作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加大力度,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处置风险隐患的能力需要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

二、2024年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1)主要预期目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8%,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7%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左右,粮食产量6.5亿吨以上;(2)主要宏观政策取向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3)主要任务有10项,分别是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强化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计划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取向、具体措施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做好2024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要奋发有为、勇于担当,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顺利完成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抓好宏观政策统筹协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做好宏观政策的统筹协调和效果评估,强化政策制定的调研论证,抓紧抓实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有力支持经济增长。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在执行中保持与经济增长相匹配。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市场关切。加强统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增强创新紧迫感,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氛围。面向创新强化教育、基础研究支撑,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改革,优化评价机制,强化激励机制。增强和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扩大创新投入,加快成果转化。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等技术突破的革命性影响,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投资结构优化,突出加强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技术等的产业创新。

(三)扩大国内需求。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着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扩大服务性消费、社会性消费。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政府投资统筹协调、项目储备、审批监管、要素保障,扩大社会投资准入范围,形成社会投资敢于进入、积极进入、生机勃发的局面。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谋划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扎实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攻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力度,加强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衔接,大力破除导致地方保护、行业壁垒、行政垄断、市场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做好新一轮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工作。实施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动城乡融合,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有效应对外贸外资形势新变化,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持续优化便利跨境人员商务往来的政策措施,研究实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的系统举措。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的制度型开放,保持和促进高水平的国际循环和国际交流,提高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能力。

(五)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确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措施落到实处,提振民营经济长期发展和投资的信心,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严禁地方行政、司法机构违法干预经济活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服务,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积极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好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工作,做好对风险隐患的总体评估、监测预判、压力测试、可行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好美丽中国先行区,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八)做好民生等领域重点工作。强化促进青年就业政策举措,做好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应对好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中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有效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兜好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坚持人民至上,深入办实事、解民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03-09 01:57:4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3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国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按照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认真开展预算审查工作。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

国务院报告的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一)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中央财政增发国债10000亿元,支持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应调整中央预算。(二)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784亿元,为预算的99.8%,加上调入资金和使用结转结余,收入总量为233625亿元;支出2745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28242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全国财政赤字48800亿元,与调整预算持平。(三)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705亿元,为预算的90.5%,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022年结转收入,收入总量为116098亿元;支出101339亿元,完成预算的85.9%,收支执行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多,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相应减少支出安排。(四)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44亿元,为预算的125.9%;支出3345亿元,完成预算的96.4%,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380亿元。(五)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1500亿元,为预算的102%;支出992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本年收支结余122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8783亿元。2023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0032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5868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8685亿元,都控制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预算草案中对有关预算执行情况作了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依法调整预算增发国债,大幅增加转移支付,有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强化财政管理,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一些地方基层“三保”面临不少困难;有的地方新增隐性债务、化解债务不实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压力较大;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执行规范性有待增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仍时有发生。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和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950亿元,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3%,加上调入资金和使用结转结余,收入总量为244890亿元;支出285490亿元,增长4%;赤字率按3%安排,全国财政赤字40600亿元。(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802亿元,增长0.1%,加上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120194亿元;支出120194亿元,增长18.6%。(三)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25亿元,下降12.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收入总量为6032亿元;支出3282亿元,下降1.9%,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750亿元。(四)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7491亿元,增长5.4%;支出106823亿元,增长7.6%;本年收支结余1066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945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限额352008.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72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185.0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24年的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符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对做好工作作出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预算报告和中央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726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185.08亿元。

依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债务限额举借的债务,依法列入本级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将地方预算汇总后依法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4年中央预算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支持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着力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预算、资产、债务等资源统筹,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扩大内需、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生态环保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要安排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有效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项目库管理,穿透式监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情况。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和生育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积极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制定国家基层“三保”保障清单,指导省级政府加强对市县“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的审核把关,加强县区财政运行动态监测和预警,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三)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效能。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确保国家预算执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坚决不收“过头税费”,防止收入虚收空转。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加强中央基建支出预算管理,项目和资金分配要与地方财政能力进一步做好衔接。全面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新增资产配置,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闲置浪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衔接。做好2024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四)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合理安排政府债务规模,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倾斜,动态监测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变化情况,确保专项债按期偿还。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夯实债务管理基础和责任,稳妥化解隐性债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加强追责问责,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积极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完善国债发行管理机制,更好发挥国债在公开市场操作中的功能,增强国债收益率曲线基准定价作用。做好2024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

(五)抓紧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保持宏观税负和基本税制合理稳定,优化税制结构。推动消费税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健全绿色税收、数字经济税收制度。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评估和清理,逐步建立税式支出制度,增强规范性、针对性,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推进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财政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完善财政法律制度,推进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法治化。

(六)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要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必要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严格落实财经纪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管理等的审计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