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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

发布时间 : 2023-11-15 14:28:03        来源 : 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

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

2023/11/15 10:00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3年11月15日)

国家统计局

10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发力显效,生产供给稳中有升,市场需求持续改善,就业物价总体稳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

一、工业生产有所加快,装备制造业持续回升

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比上月加快0.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39%。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制造业增长5.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5%。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比上月加快0.7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回升。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股份制企业增长5.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0.9%;私营企业增长3.9%。分产品看,太阳能电池、服务机器人、集成电路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62.8%、59.1%、34.5%。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下降9.0%,降幅比1-8月份收窄2.7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同比增长11.9%。10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49.5%,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6%。

二、服务业增势良好,现代服务业增长较快

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7%,比上月加快0.8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21.3%、13.2%、10.9%、10.0%、7.8%。1-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9%。1-9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1%。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1%,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7.5%,其中,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三、市场销售增长加快,服务消费持续较快增长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333亿元,同比增长7.6%,比上月加快2.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0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479亿元,同比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854亿元,增长8.9%。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8533亿元,增长6.5%;餐饮收入4800亿元,增长17.1%。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汽车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5.7%、14.6%、11.4%、10.4%。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440亿元,同比增长6.9%。全国网上零售额122915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010亿元,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7%。1-10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19.0%,比1-9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19409亿元,同比增长2.9%,比1-9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9%,制造业投资增长6.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3%。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25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8%;商品房销售额97161亿元,下降4.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9.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4%。民间投资下降0.5%,降幅比1-9月份收窄0.1个百分点;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1%。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1.3%、10.5%。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9.0%、16.7%;高技术服务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7.3%、29.1%。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10%。

五、货物进出口同比由降转增,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5417亿元,同比增长0.9%,上月为下降0.7%。其中,出口19736亿元,下降3.1%;进口15681亿元,增长6.4%。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055亿元。1-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43199亿元,同比增长0.03%。其中,出口195543亿元,增长0.4%;进口147656亿元,下降0.5%。1-10月份,一般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1.8%,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4.9%,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6.2%,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3.1%,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2.8%,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8.5%。

六、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与上月持平。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0%;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9%,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6%。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7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稳中有降,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降幅略有扩大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0.2%,环比下降0.1%。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2.1%,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6%,交通通信价格下降0.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3%,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6%。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30.1%,鲜菜价格下降3.8%,粮食价格上涨0.6%,鲜果价格上涨2.2%。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6%。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6%,环比持平。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7%,环比上涨0.2%。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3.1%和3.6%。

总的来看,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主要指标持续改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要看到,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国内需求仍显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服务零售额指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以交易形式直接提供给个人和其他单位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服务价值总和,旨在反映服务提供方以货币形式销售的属于消费的服务价值,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教育、卫生、体育、娱乐等领域服务活动的零售额。

(6)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7)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8)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2023年1-10月份主要指标数据

指 标

10月

1-10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4.6

4.1

(一)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2.9

1.8

制造业

5.1

4.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

3.3

(二)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4.9

4.6

其中:股份制企业

5.6

4.9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9

0.5

其中:私营企业

3.9

2.5

(三)主要行业增加值

纺织业

2.0

-1.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1

9.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

-0.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3

7.8

通用设备制造业

-0.1

1.8

汽车制造业

10.8

11.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9.6

6.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8

13.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8

1.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9

3.5

(四)主要产品产量

生铁 (万吨)

6919

-2.8

74475

2.3

粗钢 (万吨)

7909

-1.8

87470

1.4

钢材 (万吨)

11371

3.0

114418

5.7

水泥 (万吨)

19121

-4.0

168585

-1.1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655

8.2

6158

7.0

硫酸(折100%) (万吨)

822

6.1

7860

2.7

烧碱(折100%) (万吨)

353

5.8

3378

2.5

乙烯 (万吨)

282

5.6

2646

6.6

化学纤维 (万吨)

645

15.5

5912

8.8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8256

-1.0

79592

-7.6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2837

-17.9

28135

-20.8

集成电路 (亿块)

313

34.5

2765

0.9

汽车 (万辆)

277.9

8.5

2366.3

4.9

其中:轿车 (万辆)

96.4

0.4

843.2

0.6

发电量(亿千瓦时)

7044

5.2

73330

4.4

原煤(万吨)

38875

3.8

382922

3.1

焦炭(万吨)

4154

5.8

41001

2.9

原油加工量(万吨)

6393

9.1

61876

11.2

(五)产品销售率(%)

97.4

0.4(百分点)

96.8

-0.3(百分点)

(六)出口交货值(亿元)

12941

-0.5

121053

-4.2

二、服务业生产指数

7.7

7.9

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亿元)

419409

2.9

其中:民间投资

215863

-0.5

分产业

第一产业

8882

-1.3

第二产业

132454

9.0

第三产业

278074

0.4

四、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95922

-9.3

其中:住宅

72799

-8.8

办公楼

3794

-9.7

商业营业用房

6892

-17.3

(二)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822895

-7.3

其中:住宅

579361

-7.7

办公楼

32459

-5.7

商业营业用房

71391

-9.5

(三)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79177

-23.2

其中:住宅

57659

-23.6

办公楼

2143

-20.0

商业营业用房

5369

-23.2

(四)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55151

19.0

其中:住宅

40079

19.3

办公楼

1576

11.0

商业营业用房

3883

3.2

(五)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92579

-7.8

其中:住宅

79386

-6.8

办公楼

2099

-12.6

商业营业用房

4973

-15.1

(六)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97161

-4.9

其中:住宅

86502

-3.7

办公楼

2832

-17.3

商业营业用房

5263

-13.0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亿元)

107345

-13.8

其中:国内贷款

13117

-11.0

利用外资

37

-40.3

自筹资金

34781

-21.4

定金及预收款

36596

-10.4

个人按揭贷款

18506

-7.6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64835

18.1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3333

7.6

385440

6.9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5363

8.7

144742

6.1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37479

7.4

333889

6.8

乡村

5854

8.9

51551

7.6

(二)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800

17.1

41905

18.5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1205

18.0

10941

18.8

商品零售

38533

6.5

343535

5.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4158

7.9

133801

5.2

粮油、食品类

1624

4.4

15496

5.2

饮料类

246

6.2

2476

2.4

烟酒类

458

15.4

4489

10.3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207

7.5

11126

10.2

化妆品类

317

1.1

3291

6.2

金银珠宝类

264

10.4

2749

12.0

日用品类

615

4.4

6168

3.6

体育、娱乐用品类

103

25.7

945

9.9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684

9.6

7026

0.3

中西药品类

564

8.2

5468

8.7

文化办公用品类

353

7.7

3284

-5.5

家具类

137

1.7

1222

2.9

通讯器材类

699

14.6

5358

5.2

石油及制品类

2070

5.4

19470

6.4

汽车类

4135

11.4

38968

5.3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47

-4.8

1268

-7.5

六、进出口(亿元)

进出口总额

35417

0.9

343199

0.0

出口额

19736

-3.1

195543

0.4

进口额

15681

6.4

147656

-0.5

七、居民消费价格

-0.2

0.4

食品烟酒

-2.1

0.8

衣着

1.1

0.9

居住

0.3

0.0

生活用品及服务

-0.6

0.1

交通通信

-0.9

-2.3

教育文化娱乐

2.3

2.0

医疗保健

1.3

1.1

其他用品及服务

3.6

3.3

八、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2.6

-3.1

生产资料

-3.0

-4.0

采掘

-6.2

-7.8

原材料

-2.3

-4.7

加工

-3.0

-3.3

生活资料

-0.9

0.1

食品

-1.2

0.5

衣着

0.4

1.3

一般日用品

0.4

0.6

耐用消费品

-2.0

-0.9

九、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3.7

-3.6

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3.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图

图片1

图片2

图片3

图片4

图片5

图片6



2023年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6%

2023/11/15 10:00 来源:国家统计局

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6%(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39%。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

分三大门类看,10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制造业增长5.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5%。

分经济类型看,10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股份制企业增长5.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0.9%;私营企业增长3.9%。

分行业看,10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28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3.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0.4%,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0.7%,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3.4%,纺织业增长2.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2.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1.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7.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2.5%,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0.1%,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7%,汽车制造业增长10.8%,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9.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9.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4.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9%。

分产品看,10月份,620种产品中有371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钢材11371万吨,同比增长3.0%;水泥19121万吨,下降4.0%;十种有色金属655万吨,增长8.2%;乙烯282万吨,增长5.6%;汽车277.9万辆,增长8.5%,其中新能源汽车92.7万辆,增长27.9%;发电量7044亿千瓦时,增长5.2%;原油加工量6393万吨,增长9.1%。

10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4%,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2941亿元,同比名义下降0.5%。

2023年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指标

10月

1—10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4.6

4.1

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2.9

1.8

制造业

5.1

4.5

其中:高技术制造业

1.8

1.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

3.3

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4.9

4.6

其中:股份制企业

5.6

4.9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9

0.5

其中:私营企业

3.9

2.5

主要行业增加值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3.3

1.6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4

3.9

农副食品加工业

0.7

0.4

食品制造业

4.7

3.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4

0.1

纺织业

2.0

-1.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1

9.5

医药制造业

-10.4

-5.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0

2.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

-0.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3

7.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5

8.3

金属制品业

5.5

2.3

通用设备制造业

-0.1

1.8

专用设备制造业

2.7

3.8

汽车制造业

10.8

11.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9.6

6.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8

13.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8

1.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9

3.5

主要产品产量

布(亿米)

27

-5.3

255

-4.2

硫酸(折100%)(万吨)

822

6.1

7860

2.7

烧碱(折100%)(万吨)

353

5.8

3378

2.5

乙烯(万吨)

282

5.6

2646

6.6

化学纤维(万吨)

645

15.5

5912

8.8

水泥(万吨)

19121

-4.0

168585

-1.1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

8256

-1.0

79592

-7.6

生铁(万吨)

6919

-2.8

74475

2.3

粗钢(万吨)

7909

-1.8

87470

1.4

钢材(万吨)

11371

3.0

114418

5.7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

655

8.2

6158

7.0

其中:原铝(电解铝)(万吨)

362

6.0

3446

3.7

金属切削机床(万台)

5

23.3

51

3.7

工业机器人(套)

33074

-17.7

352912

-3.7

汽车(万辆)

277.9

8.5

2366.3

4.9

其中:轿车(万辆)

96.4

0.4

843.2

0.6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万辆)

106.1

2.5

924.0

4.9

其中:新能源汽车(万辆)

92.7

27.9

699.8

26.7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万千瓦)

2122

9.2

17011

24.6

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万千瓦)

5224

62.8

43643

63.7

微型计算机设备(万台)

2837

-17.9

28135

-20.8

移动通信手持机(万台)

15002

2.6

124772

1.6

其中:智能手机(万台)

11297

1.1

90643

-4.8

集成电路(亿块)

313

34.5

2765

0.9

原煤(万吨)

38875

3.8

382922

3.1

焦炭(万吨)

4154

5.8

41001

2.9

原油(万吨)

1733

0.5

17405

1.7

原油加工量(万吨)

6393

9.1

61876

11.2

天然气(亿立方米)

190

2.6

1896

6.1

发电量(亿千瓦时)

7044

5.2

73330

4.4

火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4654

4.0

51077

5.7

水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1223

21.8

9805

-7.1

核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359

-0.2

3587

5.3

风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563

-13.1

6424

10.8

太阳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244

15.3

2436

12.5

产品销售率(%)

97.4

0.4(百分点)

96.8

-0.3(百分点)

出口交货值(亿元)

12941

-0.5

121053

-4.2

点击下载: 相关数据表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3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年份

月份

环比增速(%)

2022年

10月

0.18

11月

-0.13

12月

0.19

2023年

1月

0.54

2月

0.36

3月

0.65

4月

-0.19

5月

0.70

6月

0.68

7月

0.08

8月

0.50

9月

0.36

10月

0.39



2023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6%

2023/11/15 10:00 来源:国家统计局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333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198亿元,增长7.2%。

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440亿元,同比增长6.9%。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46472亿元,增长7.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479亿元,同比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854亿元,增长8.9%。1—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3889亿元,同比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551亿元,增长7.6%。

按消费类型分,10月份,商品零售38533亿元,同比增长6.5%;餐饮收入4800亿元,增长17.1%。1—10月份,商品零售343535亿元,同比增长5.6%;餐饮收入41905亿元,增长18.5%。

按零售业态分,1—10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品牌专卖店、百货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3%、4.7%、3.6%、7.2%,超市零售额同比下降0.6%。

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22915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010亿元,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7%;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1.3%、7.6%、8.2%。

2023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0月

1—10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3333

7.6

385440

6.9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9198

7.2

346472

7.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5363

8.7

144742

6.1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103010

8.4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7479

7.4

333889

6.8

乡村

5854

8.9

51551

7.6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800

17.1

41905

18.5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1205

18.0

10941

18.8

商品零售

38533

6.5

343535

5.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4158

7.9

133801

5.2

粮油、食品类

1624

4.4

15496

5.2

饮料类

246

6.2

2476

2.4

烟酒类

458

15.4

4489

10.3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207

7.5

11126

10.2

化妆品类

317

1.1

3291

6.2

金银珠宝类

264

10.4

2749

12.0

日用品类

615

4.4

6168

3.6

体育、娱乐用品类

103

25.7

945

9.9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684

9.6

7026

0.3

中西药品类

564

8.2

5468

8.7

文化办公用品类

353

7.7

3284

-5.5

家具类

137

1.7

1222

2.9

通讯器材类

699

14.6

5358

5.2

石油及制品类

2070

5.4

19470

6.4

汽车类

4135

11.4

38968

5.3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47

-4.8

1268

-7.5

注:

1.此表数据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点击下载: 相关数据表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22年10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3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22年

10月

-0.58

11月

-0.35

12月

-0.41

2023年

1月

0.64

2月

4.72

3月

0.97

4月

0.59

5月

0.67

6月

0.54

7月

-0.04

8月

0.36

9月

0.04

10月

0.07



2023年10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2023/11/15 10:00 来源:国家统计局

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产品生产均继续保持同比增长。与9月份比,原煤、原油生产增长加快,天然气、电力生产增速有所回落。

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

原煤生产增速加快,进口较快增长。10月份,生产原煤3.9亿吨,同比增长3.8%,增速比9月份加快3.4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254.0万吨。进口煤炭3599万吨,同比增长23.3%,增速比9月份回落4.5个百分点。

1—10月份,生产原煤38.3亿吨,同比增长3.1%。进口煤炭3.8亿吨,同比增长66.8%。

原油生产增速略有加快,进口保持较快增长。10月份,生产原油1733万吨,同比增长0.5%,增速比9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日均产量55.9万吨。进口原油4897万吨,同比增长13.5%,增速比9月份放缓0.2个百分点。

1—10月份,生产原油17405万吨,同比增长1.7%。进口原油47322万吨,同比增长14.4%。

原油加工保持稳定增长。10月份,加工原油6393万吨,同比增长9.1%,增速比9月份放缓2.9个百分点,日均加工原油206.2万吨。1—10月份,加工原油61876万吨,同比增长11.2%。

天然气生产保持平稳,进口增速加快。10月份,生产天然气19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6%,增速比9月份回落6.7个百分点,日均产量6.1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879万吨,同比增长15.5%,增速比9月份加快15.1个百分点。

1—10月份,生产天然气189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1%。进口天然气9651万吨,同比增长8.8%。

二、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生产稳步增长。10月份,发电量70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增速比9月份放缓2.5个百分点,日均发电227.2亿千瓦时。1—10月份,发电量733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

分品种看,10月份,火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加快,水电增速回落,核电由增转降,风电降幅扩大。其中,火电增长4.0%,增速比9月份加快1.7个百分点;水电增长21.8%,增速比9月份回落17.4个百分点;核电下降0.2%,9月份增速为6.7%;风电下降13.1%,降幅比9月份扩大11.5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增长15.3%,增速比9月份加快8.5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报告中的产量数据统计口径均为规模以上工业,其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3.数据来源

进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其中2023年10月份数据为快讯数据。

4.天然气单位换算关系:1吨约等于1380立方米。



2023年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9%

2023/11/15 10:00 来源:国家统计局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19409亿元,同比增长2.9%(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15863亿元,同比下降0.5%。从环比看,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0%。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8882亿元,同比下降1.3%;第二产业投资132454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投资278074亿元,增长0.4%。

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8.9%。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1.4%,制造业投资增长6.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25.0%。

第三产业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5.9%。其中,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4.8%,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5.7%,道路运输业投资与去年同期持平,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2.2%。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4.9%,中部地区投资下降0.1%,西部地区投资下降0.5%,东北地区投资下降3.5%。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2%,港澳台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3.1%,外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9%。

2023年1—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主要数据

指 标

2023年1-10月份

同比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2.9

其中:国有控股

6.7

其中:民间投资

-0.5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

2.2

设备工器具购置

6.6

其他费用

2.9

分产业

第一产业

-1.3

第二产业

9.0

第三产业

0.4

分行业

农林牧渔业

0.1

采矿业

1.4

制造业

6.2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7.1

食品制造业

8.9

纺织业

-1.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3.4

医药制造业

0.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8

金属制品业

3.2

通用设备制造业

5.2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7

汽车制造业

18.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6.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

其中:铁路运输业

24.8

道路运输业

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8

其中:水利管理业

5.7

公共设施管理业

-2.2

教育

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

分注册类型

其中:内资企业

3.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1

外商投资企业

0.9

注:此表中速度均未扣除价格因素。

点击下载:相关数据表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国有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属于国有控股。

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执行。划分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是依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及代码的通知》(国统办字〔1999〕2号)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基层统计单位均要填报登记注册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由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填报。已在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按登记注册类型填报,未登记的,按投资者的登记注册类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填报。

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22年10月份以来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3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年 度

月 份

环比增速(%)

2022年

10月

-0.09

11月

1.78

12月

0.95

2023年

1月

-0.54

2月

0.52

3月

-0.79

4月

-0.32

5月

0.57

6月

-0.21

7月

-0.09

8月

0.22

9月

0.17

10月

0.10

7、同比增速说明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之间存在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主要原因是:(一)加强在库投资项目管理,部分不符合投资统计制度规定的项目退出了调查范围。(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改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跨地区、跨行业重复统计数据。



2023年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2023/11/15 10:00 来源:国家统计局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5922亿元,同比下降9.3%(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6);其中,住宅投资72799亿元,下降8.8%。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228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3%。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79361万平方米,下降7.7%。房屋新开工面积79177万平方米,下降23.2%。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7659万平方米,下降23.6%。房屋竣工面积55151万平方米,增长19.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0079万平方米,增长19.3%。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0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925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6.8%。商品房销售额97161亿元,下降4.9%,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3.7%。

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48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1%。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9.7%。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07345亿元,同比下降13.8%。其中,国内贷款13117亿元,下降11.0%;利用外资37亿元,下降40.3%;自筹资金34781亿元,下降21.4%;定金及预收款36596亿元,下降10.4%;个人按揭贷款18506亿元,下降7.6%。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10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3.40。

表1 2023年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指标

绝对量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95922

-9.3

其中:住宅

72799

-8.8

办公楼

3794

-9.7

商业营业用房

6892

-17.3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822895

-7.3

其中:住宅

579361

-7.7

办公楼

32459

-5.7

商业营业用房

71391

-9.5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79177

-23.2

其中:住宅

57659

-23.6

办公楼

2143

-20.0

商业营业用房

5369

-23.2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55151

19.0

其中:住宅

40079

19.3

办公楼

1576

11.0

商业营业用房

3883

3.2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92579

-7.8

其中:住宅

79386

-6.8

办公楼

2099

-12.6

商业营业用房

4973

-15.1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97161

-4.9

其中:住宅

86502

-3.7

办公楼

2832

-17.3

商业营业用房

5263

-13.0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64835

18.1

其中:住宅

31362

19.7

办公楼

4751

20.0

商业营业用房

14020

13.8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亿元)

107345

-13.8

其中:国内贷款

13117

-11.0

利用外资

37

-40.3

自筹资金

34781

-21.4

定金及预收款

36596

-10.4

个人按揭贷款

18506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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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2023年1-10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  区

投资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住 宅

住 宅

全国总计

95922

72799

-9.3

-8.8

东部地区

56970

41917

-4.8

-4.6

中部地区

18603

15210

-8.7

-7.3

西部地区

17685

13598

-19.0

-17.8

东北地区

2665

2073

-26.7

-28.8

表3 2023年1-10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地 区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绝对数
(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

绝对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全国总计

92579

-7.8

97161

-4.9

东部地区

42307

-6.1

59820

-3.7

中部地区

23828

-11.4

17525

-9.6

西部地区

23122

-7.8

17455

-3.3

东北地区

3321

-2.8

2362

-8.7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6.同比增速说明

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已公布的同期数据之间存在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主要原因是:(一)加强在库项目管理,对退房的商品房销售数据进行了修订。(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改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非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投资以及具有抵押性质的销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