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0
2021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司法部党组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部长唐一军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唐一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部长专题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重要内容。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点任务部署。为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按照中央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起草工作。《纲要》印发实施,为“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确立了路线图和施工图。及时制定印发司法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实施方案》。
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会同24家中央国家机关组成8个督察组,对北京、天津、吉林等8省(区、市)开展实地督察,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启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初审推荐工作,各省(区、市)共推荐综合候选地区87个、单项候选项目149个。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实地评估和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年来,司法部稳步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努力推动把更多行政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编制部门权责清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在司法部“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形成《司法部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着力推进司法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全国公职律师队伍达到7万人,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情况的通报》,强化问题反馈、整改。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运行“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2021年共收到涉及证明事项投诉126件,督促办结96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年来,司法部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62件,包括法律类项目24件,行政法规类项目38件。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完成社会救助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保障实现共同富裕,完成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成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完成黄河保护法草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完成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等审查工作;围绕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成有关法律审查工作,并完成17件国际条约审核。
及时开展一揽子修法、法律法规调整适用等工作。围绕强化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先后完成9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调整适用法律法规的决定草案审查工作。围绕“证照分离”改革,报国务院同意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8部法律,推进相关行政法规修改和废止工作。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1939件法规规章,依法逐件进行审查,39件暂缓备案登记,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处理。建成备案法规规章数据库,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四、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年来,司法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起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不合理罚款规定的专项清理。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出版《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辑)》。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好服装配发工作。
五、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年来,司法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6046件,指导监督各级复议机构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4万件,指导各级行政应诉机关办理一审行政案件28.3万件。
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各级复议机构审结相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9.7万件,平均纠错率达11.2%,为中小微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3亿元。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审理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2.3万件。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十类争议,在各级复议机构部署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案件6.64万件,实质性化解5.39万件。
从源头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各级复议机构发挥监督作用,全年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9万件,占已审结立案案件的13.5%。注重一揽子解决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共性问题,全年共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911份,督促落实3468份。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会同中央编办指导各地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出台配套制度,23个省(区、市)已全面完成改革,实现各级政府“一口对外”受理复议案件。2021年,复议案件数量比改革前增长了22.3%,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效果初步显现。
六、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
一年来,司法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强化顶层设计。截至2021年年底,已建成省、地(市)、县(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57万个。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以及各地自贸区商事调解工作。2021年,全国共排查矛盾纠纷507万次,调解矛盾纠纷874万件。
深化律师服务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国共有2594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北京等24个省(区、市)实现县级行政区域试点工作全覆盖。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超过10万场次。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推动各地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和“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50万件,受援人166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近1889万人次。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仲裁机构设立专业仲裁工作平台,制定专业仲裁规则,促进仲裁专业化发展。
扎实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召开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等。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印发《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强化司法所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职责。各地司法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全年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0余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35万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26万余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5万余件。
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共有71.8万人报名客观题考试。完成2020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2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制定出台新一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扶持力度。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年来,司法部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424件,提交复议答复意见24份,提供诉讼答辩有关证据材料82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法规库和司法部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部官网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57件人大议案、399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在中国法律服务网APP客户端开设“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专栏,对收到的有关批评建议进行转办、实地督办。2021年,共收到批评建议489件,已办结463件,正在处理26件。
八、强化科技信息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年来,司法部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各省(区、市)互联互通。采取“一省一策”工作模式,有针对性地推动数据汇聚,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治理。
强化数字化监管、服务能力。建成司法部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汇聚业务数据29亿条,对外提供18项涉及律师、公证等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累计被调用358万次。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动鉴定意见书在线赋码和电子证照普遍运用。实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事项“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建成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和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2021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公共法律服务还需更普惠均等、优质高效。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2022年,司法部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3月28日
司法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3-26 15:05
2020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部长唐一军同志带领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后,司法部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承担起草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法治规划纲要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文件过程中,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部领导班子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部长唐一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务会、部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情况书面调研,全面总结纲要实施五年来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形成经验,为统筹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基础上,2020年继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由省部级领导带队对内蒙古、黑龙江等8个省份进行实地督察,深入32个市州、68个县区,与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人员个别谈话589人次,访谈律师、民营企业家、群众1073人次,发现并推动整改各类问题,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成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命名工作,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示范地区和项目宣传交流活动,在《法治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专栏,集中展播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的成绩和经验。
大力开展法治培训和表彰激励。在2020年度培训班计划中设置“法治建设”专题,在网络培训平台开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专题,上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解读》等专业课程,累计培训4万余人次。加强表彰激励,评选出1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300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开展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相关工作。推动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抓紧制定修改重要、急需领域的涉外法律法规;做好重要条约审核工作,完成国际条约协定审核项目20件;加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涉外律师、公证、仲裁机构的国际化水平,持续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司法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六稳”“六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防控。研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认真履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参与防控政策举措的研究制定,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推动及时处理疫情防控中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过度执法等问题。
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统筹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印发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编写发布法律服务指导案例。组建3300个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咨询70万人次,集中排查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编写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和法律法规汇编,重点向全国5亿多手机用户发送依法防控疫情的公益宣传短信。针对哄抬物价、破坏防疫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连续发布300多篇典型案例。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2019年试点以来,18个地区和部门试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等60多个方面,共2000多项,切实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了营商环境。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在全国部署推广。
三、坚持提质增效,做好行政立法工作
2020年,司法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48件,包括法律类项目15件、行政法规类项目25件和法律法规类办件8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成印花税法草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完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成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审查工作;围绕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国防法(修订)草案等审查工作。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专项清理和调整适用工作。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揽子修改22部、废止1部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揽子修改7部、废止10部行政法规;围绕民法典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完成国务院关于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的批复。围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调法调规决定出台。
建立并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库。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核校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目录和标准文本,向社会公开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公共产品。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2020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2071件,依法逐件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处理。成立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一年来,司法部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发力,夯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实现“三项制度”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推动实施全国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明确行政执法证件的样式标准、制发机关、工作职责、编号规则等内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行政裁决示范点的通知》,建立行政裁决重点领域部门的示范建设联系机制。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清理工作,推动印发《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清单》(第二批)。
五、坚持公正高效,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020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司法部全年共审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693件,审结部机关行政复议案件213件。司法部机关全年应诉案件142件,无一起败诉。
严格依法办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726份,办结的立案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6万件,直接纠错率为14.6%。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纠错率为11.8%;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纠错率为19.2%。司法部机关行政复议纠错率为42.96%。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通过建立台账、调研督导、召开专题视频推进会等方式全力推动改革方案落实落地。截至2020年年底,天津、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南、广西、海南7个省区市已印发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贵州、陕西9个省已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或依法治省办审议。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经费保障。
统筹推进调解工作。发布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和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8万个,人民调解员320.9万名,全年排查矛盾纠纷470.9万次,调解矛盾纠纷819.6万件。
深化律师服务为民工作。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律师调解工作室达到8600多个,列入调解名册的律所9500多家,律师调解员4.9万多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国共有236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达59.1万件。从全国选派74名优秀律师到西藏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
完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动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深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稳步推进,2020年新核准备案合作制公证机构17家。全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印发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改革意见,出台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执业分类规定,建立完善干涉司法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管理制度等。推进中国仲裁协会筹建,完善行政指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命名第三批47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促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制定工作规范,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全年直接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7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175万次,解答法律咨询420余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余万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共54.5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近30万人参加主观题考试,全年共授予12.9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制定出台《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推进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七、坚持规范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司法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南、目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件信息公开案例被编入《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选编》。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208件,提交复议答复意见、诉讼答辩意见50份。探索形成司法部部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及动态更新的工作模式,率先实现集中统一公开。
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04件人大议案、405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继续做好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通过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对司法行政业务评价数据进行排名,对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厅局和相关省份。开通“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截至11月底,平台共收到批评建议783件,均按规定予以分类处理。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与新业态新模式相关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空白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省市县乡全覆盖还没有实现;部分地方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度不够,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有待强化,信息化水平还需要提升;等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司法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推动出台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加强贯彻落实,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署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3月17日
司法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0-03-23 14:41
2019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决策部署,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2019年,司法部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部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组织张文显、李林、胡建淼、马怀德、付子堂等10位权威法学专家,撰写学习解读文章,在法制日报连载发表,求是网、学习强国等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转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全力做好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审查工作。推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等重要行政法规,通过部务会集中研究讨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就立法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协调等,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确保法律法规草案质量。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为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部领导班子将一系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纳入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纳入中央依法治国委2019年工作要点,推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等一系列重要举措、重大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着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制定《司法部关于开展“大培训”工作的通知》《2018—2022年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部本级先后举办法治建设业务工作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全国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等50多个培训班,累计培训8000余人次。同时,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从关键环节入手重点突破
一年来,司法部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示范创建两个关键,抓重点带一般,抓要害求突破,努力推动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建立健全“两手抓”的推进机制。起草完成并推动出台党内法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依法治国委文件《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这两个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在中央层面建立起了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的工作机制。督察重在压实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外部压力;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共同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合力。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先后部署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全面督察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牵头,会同20家中央国家机关组成督察组,由省部级领导带队对8个省份开展实地督察,各督察组深入30个市州、65个县区,走访、暗访、突查各类一线执法服务单位408家,谈话、访谈2040人次,查阅各类文件、案卷1637件,发现问题214项,倒逼各地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培育先进典型,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部署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国共有1847个市县政府申报参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别开展了实地评估和人民满意度测评,拟评选出30个左右综合示范地区、20个左右单项示范项目。40多家单位的100多名专家学者参与了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共取得有效问卷47662份,实际访问共接触263万多名群众。目前,正在对入围名单进行审核。
三、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19年,司法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56件,包括法律类项目17件,行政法规类项目39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完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完成密码法草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审查工作。此外,完成国际条约协定审核项目13件。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围绕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等重要改革任务,推动修改49部行政法规;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修改8部法律、4部行政法规;围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修改6部行政法规。
推进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共接收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2021件,依法逐件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处理,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加大规范政府行为力度,提升政府履职法治化水平
一年来,司法部坚持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改革,努力推动把更多的政府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增强各地方各部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明确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要求,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并在条例出台后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和培训班,深入交流“三项制度”及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举措、经验和成效。督促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及时出台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细化实施方案,目前已有31个省(区、市)、37个部门报送了细化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召开全国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地方抓好贯彻落实。印发《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和《司法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明确司法部对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流程,加强部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做好《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工作,强化行政裁决重点问题研究,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梳理本部门承担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设定依据的行政裁决事项,列入《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2019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复议为民宗旨,积极化解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司法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3521件,其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828件;办结部机关本级行政复议案件322件,行政应诉实现“零败诉”。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年各级行政复议纠错率达16.04%,其中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纠错率达26%,对违法行政行为“零容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319份,防范了诉讼风险,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行政复议信息报告及通报。对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领域、地域、层级和突出问题,向国务院作了专报。在国新办召开首次行政复议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复议、应诉案件情况。
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发布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和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典型行政复议案例,集中宣传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成效。组织四期全系统行政复议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办案人员办案能力。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司法部加快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召开首次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建成省、地(市)、县(区)、乡(镇)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1万余个,常驻实体平台法律服务人员8.1万余人,公共法律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不断健全完善。
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召开首次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部署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05.6万次,调解矛盾纠纷931.5万件。
深化律师服务为民工作。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时代律师工作。组织20多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国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律师调解工作,在全国2600多个县(市、区)开展律师调解试点。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出台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行业标准,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规范补贴发放。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保障值班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会见权、阅卷权。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不断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健全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在全行业形成有力震慑。组织召开全国仲裁工作会议,实施“中国仲裁2022方案”,开展全国仲裁行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综合改革。
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加大宪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本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全覆盖。会同最高法印发有关指导意见,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在全国展开。制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1-7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挂牌命名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9个。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召开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约7万件,提出法律建议40.5万条,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3.6万件,解答法律咨询467.5万人次。
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编写修订《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和方式,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设。顺利完成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全国47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25万余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9年,司法部坚持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积极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388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举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开放日活动,邀请各方代表走进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通过司法部门户网站互动留言系统共收到网民留言29883条,办结29492条,未办结的转2020年办理。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部官网发稿19240篇,总点击量达16.83亿人次。“两微一端”发稿1.2万余篇,粉丝量183万。举办110多场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通气会。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新收申请328件,全部按时办结。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虽然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司法部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抓紧起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稳扎稳打、梯次推进;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督促整改,充分发挥督察倒逼和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认真做好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部
2020年3月19日
司法部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04-04 11:35
自2018年3月重新组建以来,司法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要求,坚持推进良法善治,努力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年来,司法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自觉向党中央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司法部党组立即部署司法行政系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热潮,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学、党组会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集中学、撰写学习体会深入学,使学习真正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贯彻落实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推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18年6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共同举办了省部级干部和厅局级干部建设法治政府专题研讨班。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同志作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授课,41名省部级干部、56名厅局级干部参加了专题研讨班。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增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制定并严格执行《司法部2018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培训班37个共51期,培训5838人次。制定《司法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做好部机关、直属单位宪法宣誓工作。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规范便捷机制,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专项警务督察,加大司法行政系统从严治警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司法部系统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大力开展向“改革先锋”人民调解专家马善祥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做好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工作
2018年,司法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60件,包括法律类项目22件,行政法规类项目38件,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审查外商投资法草案,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审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细化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完善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所需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审查快递暂行条例,以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完善快递服务规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审查疫苗管理法草案,加强疫苗上市监管,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管理,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审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从制度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理,明确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审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巩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改革成果,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审查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草案,完善了行政区划管理的原则,规范了管理程序,细化了管理制度,强化了管理责任。审查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戴办法草案,规定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规范佩戴办法,加强制作管理。审查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改进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规范和服务监管,要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优化服务,改进检查监督方式。审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对奥林匹克标志及其权利人的范围进行调整,修改奥林匹克标志的确认和许可程序,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措施。
同时,司法部还积极推进完成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职业病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反兴奋剂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戒毒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草的制定修改工作。
此外,司法部全年共完成国际条约协定审核项目16件,保证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相衔接,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推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和减证便民工作
一年来,司法部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和减证便民工作。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围绕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及其他重要改革任务,司法部分5批起草一揽子修改、废止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共修改法律38部,修改行政法规28部、废止5部。组织地方和部门开展“放管服”改革和制约新动能发展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规章379部、修改规章284部,废止文件43722件、修改文件4398件。
深入推进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印发《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从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审查流程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部内相关单位法规规章备案审查职责,规范了审查工作流程。全年共备案登记各地方、各部门向国务院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1647部,其中,地方性法规878部,地方政府规章576部,国务院部门规章193部。修改完善备案登记编号制度,按规定做好法规规章备案情况公开工作。
深化减证便民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司法部牵头组织各地方、各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截至2018年底,各地方、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多项。同时,司法部还带头推进清理工作,出台《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取消司法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28项;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年来,司法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部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机制。对立法办件、重要文件起草、重大规划制定、重大改革举措出台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部内有关程序要求,提交部党组会、部务会、专题会等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升重大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研究起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适用条件,明确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要求。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积极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出台《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目前,全国公职律师达到3万人,在促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起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推进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防止越权文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出台。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8年,司法部大力推进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总结32个地方一年多试点的基础上,司法部充分调研听取意见,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
扎实推进监狱、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梳理监狱职权和职责,查找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建立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执法工作规则,明确执法工作程序与标准,制定监狱警察履职规范,明确各执法岗位警察履职方式、追责情形、绩效评价等,确保监狱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社区矫正执法,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科学矫正,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对标“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功能完备”的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文明执法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和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专项工作,出台《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单警装备使用管理办法》。
全面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执法监督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一项重要职能,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防止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重要手段。司法部深入研究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推动各地方、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年来,司法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试点工作,部署推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立足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就地化解,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5.1万个,人民调解员349.7万名,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22.8万次,调解矛盾纠纷953.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9%。积极推动在各类商会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共建立各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1100余个。印发《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共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6780个。创办人民调解大讲堂,每月举办一期讲堂活动,邀请专家向全国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经验和工作技巧,每期讲堂有7万多人参加。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2.4万件,直接纠错率15.1%。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958份,责令有关行政机关限期改正。其中,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536件,案件涉及土地征收、食药品审批、金融监管、环境生态保护等诸多领域,国务院裁决直接纠错率达18.7%。同时,司法部在全国行政复议系统部署建立季报制度,定期通报全国复议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并通过做好请示答复、会议指导、汇编典型案例和法条释义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系统的监督指导。
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推动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加大对仲裁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力度。2018年,全国255家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54万件,同比增长126.5%,案件标的额6938亿元,同比增长30%。
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突出行政裁决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等特点,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2018年,司法部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努力使公共法律服务更普惠、更便捷,惠及全体人民。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底,共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9380个,覆盖率分别为99.97%和96.79%,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部省两级网络平台全面联通,中国法律服务网功能不断完善。目前,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充分发挥律师在为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全国律师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约495万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127.2万件次。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2300余个,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大人民法院通知辩护范围,努力使每一位被告人都能得到律师辩护或法律帮助。在全国城管系统推行“律师驻队”法律服务模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全国65万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目前覆盖率已达到99.9%。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各地律师直接联系和服务民营企业超过5.6万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万余起,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7.8万余条,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民营企业发展。在国有企业推行公司律师制度,出台《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全国公司律师达到7600多人。
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4万余个,其中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2500多个,人民法院工作站3400多个,实现全国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助力“治欠保支”、为农民工讨薪等专项行动,开展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项目,启动以扶贫攻坚为主题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8年,全国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875万人次,服务各类受援人员151.7万余人次。
推进公证机构业务发展。着眼激发公证机构发展活力,部署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送达、取证、保全和执行五项司法辅助事务,拓宽公证服务领域,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全年累计办理公证1300多万件。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指导、督促各地严格司法鉴定事项登记范围,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大类”之外的鉴定事项一律不予准入登记,加强制度建设和质量管理,认真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全年累计完成司法鉴定业务236万多件。
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制定出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7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妥善处理新老制度衔接,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放宽政策等多项政策措施,平稳顺利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组织实施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全国47.3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18万余人参加主观题考试,顺利完成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八、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2018年,司法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国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地方、各部门累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66.2万场次,现场累计参加总人数达2.23亿人次。会同有关单位举办了3场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在京党政机关干部和首都高校师生共约2400人参加了报告会。会同10多个部门制定实施“宪法进宾馆”“宪法进万家”等宪法宣传工作方案,实现了宪法宣传对公共场所和基层单位的广泛覆盖。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第二届民族政策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赠阅双语宪法文本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宪法的情感认同。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27家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编制并公布了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国普法办表彰了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司法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了803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普法办确定了8个单位为首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免费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开展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线上活动,共吸引1000多万粉丝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文3380篇,阅读量超1.2亿人次,“10万+”文章120篇,总粉丝目前达510万,稳居全国政法类微信公众号的首位。
九、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年来,司法部坚持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努力使司法行政权力运行体现人民意志,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强化党内监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各厅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司法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全面加强机关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政治生活的督促指导。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具体职责,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程序、复文格式和办复时间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承接一个、办理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2018年,375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各方代表参与“弘扬宪法精神 走进司法行政”活动,实地参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宪法宣传互动,全程视频直播,吸引264万网民在线观看。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截至2018年底,累计接收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的群众投诉1062件,已办结911件。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标准,制定《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评价。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司法部官网栏目设置,做好与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的合并协调。充分依托“两微一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8年“两微一端”共发稿9833篇,粉丝量大幅增长,合计100多万。编制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统一归口转办、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理顺机构改革后依申请信息公开法制审核工作机制。2018年6月以来,司法部共受理公开申请172件,办结133件。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有的领域立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一些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等等。
下一步,司法部将着力推动以下工作,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部署。
二是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大立法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统筹指导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政府的次数。
五是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六是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公民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