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国办发〔202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一)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出台地方性政策,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大岗位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三)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适应数字中国、健康中国、制造强国等建设和本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实施此项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六)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七)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3年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八)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九)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
(十)实施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募集不少于100万个青年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十一)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十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四、加强组织实施
(十三)细化实化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同步梳理前期本地出台的阶段性稳就业政策,明确优化调整意见,落实好各项常态化就业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惠企利民,为就业大局总体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政策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经验做法,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
(十四)优化经办服务。各地要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编制好各项政策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快推进网上办理,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提升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对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十五)强化宣传解读。各地要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稳定各方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4月19日
(本文有删减)
【文件解读】
稳岗扩岗 发放补贴……国办发文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2023-04-27 08:3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今年在稳岗扩岗方面将有哪些政策?如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一起来看——
扩容量
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
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出台地方性政策,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大岗位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
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适应数字中国、健康中国、制造强国等建设和本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实施此项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拓渠道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鼓励引导基层就业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3年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
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
实施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募集不少于100万个青年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兜底线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新闻链接】
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 全力以赴促就业——两部门介绍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202304/2721:54:42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题: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 全力以赴促就业——两部门介绍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新华社记者姜琳、魏弘毅、姚均芳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通知部署了哪些稳就业举措?将从哪些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答有关热点关切。
多方位扩大就业容量稳就业基本盘
“今年以来,就业形势逐步恢复,保持总体稳定。”人社部副部长俞家栋介绍,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97万人,同比增加12万人;3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5.3%。
他表示,就业工作开局良好,但也要看到,稳的基础仍不牢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部分高技能人才、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短缺,劳动者在就业领域还面临一些难题。
“此次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既是贯彻中央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适应形势稳定就业大局的现实需要。”俞家栋说,下一步将以落实文件为抓手,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企业是支撑发展的力量载体,是吸纳就业的源头活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打出‘降、贷、返、补、提’等政策组合拳。”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介绍。
降,就是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
贷,就是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发放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返,就是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发放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最高可到60%。
补,就是加大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落实力度,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延续实施到2023年底。
提,就是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
“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广直补快办模式,更快释放政策红利,更好助力稳岗扩岗。”张莹表示。
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2023年,高校毕业生规模创历史新高,青年就业依然面临一些困难。俞家栋表示,此次国办稳就业文件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着力在拓宽就业渠道上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和工作安排。
在激励企业吸纳方面,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对象,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享受主体由中小微企业扩展到各类企业。同时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公共部门岗位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支持。文件提出,公共部门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存量,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
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局长李军介绍,为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资委进一步督促指导国资央企稳定毕业生招聘规模,并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开展“百家高校行”校园专场春季招聘会、“千校万岗·央企云招聘”等活动。截至目前,共举办110余场双选会,累计3.2万余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70万个。
李军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推动企业通过扩大有效投资、超前储备人才、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等务实举措,努力挖掘招聘空间;积极运用人力资源服务等市场化手段,规范程序、择优录用,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
基层是高校毕业生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介绍,今年中央财政拟支持基层服务项目招募10.63万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4万名高校毕业生,招募名额向民族边疆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向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倾斜。
多层次提供就业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关系群众冷暖、民生底线。“一季度我们累计帮助城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万人,推动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3074万人。”张莹说,“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当前部分困难人员失业时间拉长,就业难度增加,面临一定压力。”
国办稳就业文件专门强调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基本生活。张莹表示,下一步将从四方面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实效性,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具体政策包括:
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落实困难人员“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岗位,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专场招聘、定向推送岗位;运用优惠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及时做好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和社会救助等。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介绍,下一步将从健全制度体系、聚焦重点群体、发挥聚合效应、坚持需求导向、融通培训就业链条、强化技能引导六方面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
她表示,将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全年计划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进一步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开展满足不同就业形态个性化需求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今年“春风行动”已发布岗位3800万个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权威发布)
本报记者 李心萍
2023年04月28日05:5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97万人,同比增加12万人;3月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3月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074万人,就业工作实现平稳开局。
“但稳的基础仍不牢固,就业工作也面临新的困难问题。”人社部副部长俞家栋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部分高技能人才、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短缺。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日前,国办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新办27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
《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中提出,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我们将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俞家栋说。
稳定就业基本盘。“人社部门将加快细化、实化、优化调整的政策举措,加速释放红利。”俞家栋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发放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季度已支出就业补助资金26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349亿元。
拓展就业增长点。强化重点行业拉动支持,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加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激励。强化创业带动支持,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组织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强化灵活就业支持,提升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水平,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
保障重点群体。人社部门将抓紧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深入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加大培训、服务、维权力度,稳住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水平;强化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健全跟踪帮扶机制。
促进供需匹配。今年以来,“春风行动”已举办招聘活动近6万场,发布岗位3800万个。要推动职业培训提质,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全年计划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
提升就业质量。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持续抓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开展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人,创历史新高。《通知》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突出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着力在拓宽就业渠道上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和工作安排。
激励企业吸纳。延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政策对象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享受主体由中小微企业扩展到各类企业。同时,将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截至目前,中智公司、国投人力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共举办线上线下双选会110余场,累计吸引用人单位3.2万余家,提供岗位70万个,接收简历840万份。”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局长李军说,国资委将继续推动企业通过扩大有效投资、超前储备人才、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等务实举措,努力挖掘招聘规模空间。
支持基层就业。各部门将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稳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积极拓展基层就业空间。同时,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高定工资等支持政策。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介绍,基层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250多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去年中央和地方共选派了14.37万名,今年中央财政拟支持基层服务项目招募10.63万名高校毕业生。
稳定公共岗位。积极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存量,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
促进自主创业。对创业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的要求。对灵活就业毕业生,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措施,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
扩大见习规模。人社部门将实施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提高援助精准性、实效性
“当前部分困难人员失业时间拉长,就业难度增加,面临一定的压力。”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说,为此,《通知》专门强调加强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今年一季度,累计帮助城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万人。张莹表示,人社部门将着力做好4项工作。
注重精准识别。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坚持“大数据+铁脚板”,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实施动态更新,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
注重精准服务。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实施个性化帮扶和跟踪帮扶。同时,在元旦、春节以及国家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专场招聘、定向推送就业岗位。
注重政策扶持。运用税收优惠、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支持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运用社保补贴政策,加大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保障水平,对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支持。同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给予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注重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等待遇发放;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
《 人民日报 》( 2023年04月28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