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国办发〔20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财政部、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四地州等地区在园儿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三)财政补助方式。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要密切关注本省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等情况,科学统计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财政部、教育部参考各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分区域确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上限,逐省核定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定期对政策实施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研究调整生均财政补助标准,评估周期不超过3年。
(四)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方式。中央财政根据核定的各省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以及在园儿童人数,按照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第一档中央财政分担80%,第二档中央财政分担60%,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中央财政分担50%。各档所包括地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规定比照享受相关区域政策的地区按相关规定执行。各省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高出本区域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上限的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范围超出本意见要求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承担。
三、统筹做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作
(一)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具体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等由各省自行确定。中央财政统筹考虑地方资助政策实施效果等,继续予以奖补,适时研究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制度。同时,各省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接受学前教育。
(二)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各省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明确省以下分担责任,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办园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分类细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省域内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等,及时评估、动态调整,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中央财政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制定地方各级应承担的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具体分担办法,落实省域内幼儿园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各省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拨缓拨国家相关补助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财政部、教育部推动建立长效监督体系,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夯实工作基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认真审核在园儿童人数等基础数据,做好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和稽核,确保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强化培训指导,提高幼儿园园长和资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资助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四)做好宣传解读。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惠及哪些群体?资金如何保障?——两部门详解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2025 08/07 16:14:22来源:新华网
8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教育部财务司司长刘玉光、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许留庆介绍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 题:惠及哪些群体?资金如何保障?——两部门详解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新华社记者申铖、王鹏、任军
学前教育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政策惠及哪些群体?资金如何保障?怎样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在国新办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权威回应。
政策惠及所有幼儿园大班儿童
根据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学前一年就是通常所说的幼儿园大班。”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说,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覆盖所有幼儿园大班儿童,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民办园;既包括城市幼儿园,也包括乡村幼儿园。“预计今年秋季学期将惠及约1200万人。”
根据意见,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
“也就是说,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原来收多少,现在就免多少,全额免。对于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民办园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郭婷婷说。
郭婷婷表示,后续将综合考虑学前教育学龄人口变化、财力状况等因素,会同教育部研究适时完善免费政策,让更多孩子受益。
多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持续支持引导地方巩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目前,全国各省份均已出台省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各地政策因地制宜、各具特色。
“两部门在研究设计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时,充分考虑了与现行资助政策的衔接问题。”教育部财务司司长刘玉光说,意见提出,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这将确保受益群体不缩水、惠民政策不打折、保障力度不降低。
补助资金由央地财政共担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尤为关键。
意见明确,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业内人士表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以政府投入的“加法”,实现家庭教育支出的“减法”。
“保育教育费占家庭学前教育总支出的比例较高,免除费用后,家庭的教育支出将有效降低。仅今年秋季一个学期,全国财政将增加支出约200亿元,相应减少家庭支出200亿元。”郭婷婷说。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许留庆介绍,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分别按80%、60%和50%的比例分担。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指导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好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承担的资金。
补助资金,如何管好用好?
“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拨缓拨补助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许留庆说,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情况,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同时推动建立长效的监督体系,按规定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多措并举确保政策落地
当前,距离今年秋季开学不到一个月时间,如何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财政部已足额安排了中央财政需要承担的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将于近期下达。”许留庆说。
许留庆表示,财政部还将指导各省结合地方实际,分类细化省域内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标准,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地方落实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
刘玉光介绍,教育部将督促各地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后,尽快部署实施,倒排工期推进政策落地;依托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园在园儿童学籍信息管理,精准审核在园儿童数据及受助信息,强化与相关部门数据的对接共享与交叉稽核,做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各地将在8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让大班儿童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就能享受到政策红利。”刘玉光说。
两部门表示,将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情况,加强监测评估,指导各地优化政策举措,真正把利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