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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 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 2025-03-17 08:25:04        来源 : 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

受权发布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2025-03-16 18:06:0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持续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产业联农带农。

(四)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加快推进落实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对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失信约束,健全清欠长效机制。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

(六)强化教育支撑。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2025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推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程度。

(七)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八)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加强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等。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运营补助等。

(十)促进生活服务消费。加强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支持服务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支持地方发展特色餐饮。加大家政服务培训力度,鼓励更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完善家政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和信用体系。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网点。

(十一)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健多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支持各地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赛事供给。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安全可控提高可售(发)票数量,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

(十二)推动冰雪消费。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支持冰雪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全球知名冰雪旅游高质量目的地。鼓励各地因时因地丰富冰雪场地和消费产品供给。

(十三)发展入境消费。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推出更多优质入境旅游线路和服务,提高境外旅客在华旅游便利化水平,培育面向国际的医疗、会展等市场。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

(十四)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将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五)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

(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十七)延伸汽车消费链条。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聚焦商贸、物流、文旅等服务领域,分类制定提升服务品质政策,打造更多中国服务品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等消费,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十九)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开展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加快完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推进游艇登记注册和报备便利化。

(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促进内外贸标准认证等制度衔接融合。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引导外贸代工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二十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更高效的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倡导实价优质,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

(二十三)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商业场所。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不得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引导地方有序开展传统民俗类消费活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鼓励各地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

(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更好统筹投资和消费,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和消费扩容升级的良性互促。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九)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三十)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健全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加强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稳定市场预期,扎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见效。



新华解码丨如何提振消费?这份行动方案划出重点

2025-03-16 20:18:08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题:如何提振消费?这份行动方案划出重点

新华社记者魏玉坤、严赋憬

提振消费是扩大内需、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的重中之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16日对外发布。行动方案部署了8方面30项重点任务,包括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等。

提振消费何以如此重要?

消费,一头连着宏观经济,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最终表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摆在政府工作任务之首,并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

“当前,我国消费规模持续扩大,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消费领域新增长点加速壮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但也要看到,消费潜力释放仍存在一系列障碍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邹蕴涵说。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蕴表示,行动方案从提升消费能力、提高供给质量、增强消费意愿、解决制约消费突出矛盾问题等方面部署全面提振消费举措,充分体现了从长短期结合角度统筹促消费与惠民生、优供给与扩需求的政策思路,将有力扩大消费需求,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聚焦消费能力提升,协同推进增收、减负和保障。

“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是提振消费的根本,这既需要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也需要针对性减轻居民各类支出负担和加强公共服务保障。”王蕴说。

行动方案将“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放在首位,部署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等多项工作。

其中,聚焦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行动方案明确,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

“截至2024年底,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占比合计达到64.8%。行动方案瞄准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采取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等举措,有助于推动这两类收入更好增长。”邹蕴涵说。

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行动方案聚焦百姓关心的养老托育、医疗教育、生活服务等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减少百姓后顾之忧。

——聚焦优质供给扩容,统筹推动放宽准入、扩大开放和减少限制。

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供给是创造有效需求、促进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消费的重要条件。

为适应服务消费快速发展和商品消费需求提质升级的趋势,行动方案明确,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充分体现出鼓励供给创新、推动供给与消费有效匹配的政策思路。

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一系列务实举措助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

“人工智能领域各种突破性成果已经开始影响生产生活,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对消费全产业链的改造提升,切中未来消费市场发展的脉搏。”邹蕴涵说。

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等消费;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行动方案在强化消费品牌引领和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聚焦消费环境优化,有效促进场景创新、权益保障和设施完善。

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有助于改善和提升消费体验和满意度,是促进消费活动实现的重要保障。

王蕴表示,针对传统消费和新型消费发展中存在的痛点、堵点,行动方案从保障休息休假权益、鼓励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加强消费维权和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完善城乡消费基础设施等方面,推动相关政策形成合力,着力打造“有时间、有场景、有保障、有设施”的立体式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消费可持续增长。

比如,在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下一步,如何把行动方案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尽快发挥实效,仍需各方一起努力。”邹蕴涵表示,在创新效应、政策效应等有利因素带动支持下,今年我国消费有望增速向稳、增量向新,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充沛动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1月9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着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提出如下措施。

一、丰富消费惠民举措

(一)举办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在春节前后举办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非遗展示展演展销、欢乐冰雪旅游季、“旅游迎春 休闲过年”、“四季村晚”等活动,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围绕“五一”、国庆假期和暑期等旅游旺季,组织各地贯穿全年举办消费周、消费月、消费季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文旅活动。支持各地在游客互送、资源互推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展“旅游中国 美好生活”国内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加强旅游产品推介。鼓励各地运用社交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等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

(二)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作用,联动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旅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推出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消费满减和积分奖励兑换、抽奖等优惠措施。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三)拓展公共机构服务供给。鼓励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艺术普及等服务。组织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开展惠民演出和非遗展演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支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

二、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

(四)优化亲子游乐服务。推出一批高品质少儿题材舞台剧目,创新演出场景和形式。引导商场、景区、街区等引入亲子乐园、无动力儿童乐园、手工坊等业态。顺应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多孩家庭旅游住宿需要,鼓励酒店、民宿推出优质亲子房、儿童房,打造亲子度假酒店。

(五)创新发展研学旅游。推动旅行社经营研学旅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具备研学旅游资源的各类单位提供优质资源,丰富研学旅游供给。推出一批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和课程,培育一批优质研学旅游品牌和企业。积极发展入境研学旅游。

(六)提升老年人文旅服务品质。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康养、慢游、家庭游、怀旧游、错峰游等旅游产品,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的优质戏曲、曲艺、书画、广播、影视、音乐、广场舞、短视频等文化产品,增进老年人福祉。推进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提升老年人旅游出行收视体验。

三、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

(七)丰富文化娱乐产品。进一步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增加文娱综合体、电子竞技、游戏游艺、手工创意、运动健身等室内文化娱乐产品供给。鼓励开发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游乐项目。积极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作用,增加优质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

(八)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提高冰雪旅游产品供给品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丰富避寒避暑旅居、冬日暖阳、滨海度假等特色产品。推出“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文化旅游套餐,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活动。丰富温泉、旅拍、房车、邮轮、游轮、游艇、乡村民宿等旅游产品。合理开发利用文物主题游径。研究制定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有关管理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打造多样化、差异化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增开大众旅游列车、银发旅游列车、主题特色旅游列车。鼓励开发租车自驾游精品线路,推出小微型客车租赁和景区门票套餐等一站式服务产品。打造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

(九)开发时尚国潮产品。推出彰显中国审美、中国风格的时尚穿戴、家居、潮玩、运动、电子设备等产品,推动在服装、箱包、珠宝、美妆、玩具等领域开发联名款文创产品,打造国货“潮牌”、“潮品”。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支持开设首店、旗舰店,举办首秀、首演、首展活动。发展多渠道艺术品交易市场。

四、培育消费场景

(十)盘活提升存量空间。支持商业综合体、商圈、景区、街区、文化产业园区等打造创意市集,嵌入文创、剧场、展览、特色书店、运动健身、文化主题餐饮等业态。鼓励依法利用腾退空间、闲置用房等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进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发展。

(十一)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支持在文博场馆、景区、街区、邮轮、大巴等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推出一批沉浸式文旅新产品新场景。推动文学、动漫、游戏、演艺、影视等知识产权(IP)相互转化,建设空间型虚拟现实体验项目。支持各地打造超高清、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空间和数字展览新空间。推动国际邮轮母港消费设施建设,打通从船上到岸上的消费场景。

(十二)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支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文旅业态,举办民俗演艺、灯会庙会、光影秀等活动,因地制宜发展“水上夜游”文旅产品。支持各地对消费集聚商业区的夜间照明和夜景灯光升级改造,优化停车场、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延长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开放时间,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夜间开放保障。

五、创新产业政策

(十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两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允许地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支持各地统筹用好各渠道资金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十四)扩大文旅有效投资。探索在部分地区开展旅游项目收益权、旅游项目(景区)特许经营权入市交易、备案登记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快重组中国旅游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十五)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基层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为会员购买所在省份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指导各地做好旅游景区年票产品策划设计和服务保障。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六、优化消费环境

(十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科学设计文化和旅游场所参观游览线路,有序扩大接待规模。优化重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等预约、售票管理,畅通线上线下预约、购票渠道。优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加强旅游出行风险预警提示。提升公益性文化和旅游活动以及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通信网络覆盖水平。鼓励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主办单位与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合作,做好公众通信服务。开展景区、民宿淡旺季用工需求对接服务,破解旅游业季节性用工短缺难题。

(十七)优化入境旅游政策。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适当延长免签时间。加强宣传推介和服务保障,用足用好现有过境免签政策和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并适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开展“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活动。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广“即买即退”措施。

(十八)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修订旅游投诉处理相关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有偿代约、恶意抢票囤票、“黄牛”倒票等行为。抓好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游乐设施、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国总工会部署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

来源: 工人日报  时间:2025-03-21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部署,全总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将采取“十项措施”推动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进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项措施”包括: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丰富职工文体活动,拓展职工春秋游,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助力职工技能提升,适当提高慰问标准,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通知明确,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明确职工疗休养周期,依法推进职工疗休养权益落实,争取全体职工五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县级以上工会可结合劳模疗休养,定期组织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

通知指出,基层工会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员参加的职工文体活动,拓展会员会费开支范围,提高工会经费弥补会费支出不足的补助额度;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县级以上工会持续组织开展面向革命烈士、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边境职工、少数民族职工等六类群体子女的“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所需经费可由工会经费列支。

与此同时,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适当提高工会会员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结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等各类工会慰问活动的实物慰问标准,并发挥工会对口援藏援疆机制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通知还明确,鼓励县级以上工会积极探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在“两节”送温暖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