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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1)

发布时间 : 2022-07-01 11:22:11        来源 : 党建在线     浏览次数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2021-07-11 18:25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11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2021428日)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现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二、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三、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一)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二)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三)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县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四)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市、县级政府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支持。

(五)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三)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五、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三)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六、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一)做好规划建设。市、县级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

(二)整合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三)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整体谋划城乡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乡镇(街道)要提高抓落实能力。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二)改进基层考核评价。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完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支持建设完善基层阵地。

(四)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专门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市、县级政府要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工作。

(五)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快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理论研究。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鼓励基层治理改革创新。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补齐补足社区防控短板,切实巩固社区防控阵地。完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条例。

(六)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推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做好基层治理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基层治理专题宣传。



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1-07-13 07:43 来源: 人民日报

在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历史时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负责人就《意见》起草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制定《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基层,肯定基层防控和治理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专门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作出部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意见》稿。1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意见》。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巩固和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起草工作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切实提升对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宗旨使命、目标任务、路径策略的理解认识,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基层治理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伟力。二是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政治方向。三是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总结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经验,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四是坚持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负,持续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强服务、促发展,切实提升基层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

问:请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意见》共分为3个板块7个部分:第一板块由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阐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由第二至第六部分构成,分别阐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第二部分是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第三部分是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第四部分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五部分是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第六部分是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第三板块由第七部分构成,突出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阐述加强党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领导的有关要求。

《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治理顶层设计,充分尊重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既注意加强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对表,增强系统性、协同性,又注意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既着眼“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直至2035年远景目标科学谋划、前瞻布局,又聚焦居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靶向发力、精准施策。

问:请问《意见》对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最根本的一条是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意见》明确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统领,将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写入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强调必须“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二是《意见》将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摆在首要位置,要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强调“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三是《意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机制建设各自任务,分别明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实现形式,强调“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问:请问《意见》对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其提升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深刻阐述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意见》围绕“打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总体要求,对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作出了系统部署。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能力,强调“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切实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在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方面,《意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对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出了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要求,强调“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在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设方面,强调“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问:请问《意见》对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评价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成效的第一标准。《意见》着眼于及时、高效回应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制度、机制、设施、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切实做到居民有需求、基层有服务。在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条例”,“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在机制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强调“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在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工作”。同时《意见》还就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提升便民服务效能提出明确要求。

问:请问《意见》对提升基层治理中的应急管理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答: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各地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群众筑起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牢固防线,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积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视察时强调,要着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引。《意见》围绕“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的工作原则,在认真总结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基层防控特别是社区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对“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作出了明确部署。在乡镇(街道)层面,要求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在村(社区)层面,要求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组织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和应急知识普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调“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在县级以上层面,要求在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和面积、推进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时考虑应急等功能。

问:请问《意见》对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基层人口结构、需求结构、社会结构、产业结构都在发生快速变革,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既要“守正”,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政治本色,又要“创新”,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特别是要跟上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推动基层治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深度融合,确保基层治理始终与时代发展和群众需要同频共振。在推进网格化管理上,《意见》强调“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要求推进多网融合、多格合一,这样规定便于网格化管理服务与基层治理架构相协同。在推进信息化服务上,《意见》专设一章“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就做好规划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提出明确要求:部署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要求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要求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做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要求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针对老年人学习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困难,《意见》还强调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问:请问《意见》对减轻基层负担是如何规定的?

答: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中央办公厅统一部署下,各地持续推进减轻基层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总结各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践经验,巩固和拓展为基层减负成果,《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约束,促进权责利和人财物对称向基层下沉,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在总体要求上,提出了“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的工作原则。在准入机制上,要求“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在考核制度上,专设“改进基层考核评价”一章,首次明确了“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的制度,同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问:请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压实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意见》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重要任务,结合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组织专题培训,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加强系统谋划。加快推进《意见》中明确的各项法律修订、规划编制、政策创制任务,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当前重点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确保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和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具体举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实惠和好处。(记者 李昌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