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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党建在线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教室、考场纪律和有关要求通知到参考学员和监考的老师,并组织好本次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时间

闭卷考试,时间是2023年2月20日(周一)中午12:30—13:30,共60分钟。

二、考场安排(见附表)

三、考试纪律和要求

1.考生持学生证、听课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教室及座位就座,不得擅自变更教室或座位。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并视为旷考。

2.培训期间无故缺勤一次及以上的学员不得参加考试。无缺课又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前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经所属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核,党校批准,可取得直接参加下一次党校考试资格,否则,视为旷考。

3.除书写笔外,其它物品(如书籍、笔记本、打印资料、手机等)不得带入考场。若已带入考场,考试前,交监考教师集中保管(手机关机)。否则,在考试时一旦查出携带禁带物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视为作弊。

4.考试中不得左顾右盼、互借文具,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5.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按作弊行为处理。

6.考试作弊,成绩一律为零分,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取消再参加党校培训的资格。

7.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位(按《参考图》编排)。监考中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校党委党校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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